家里儲存的備用藥品放過期了,藥店可以折價回收(見本報9月27日A23版相關報道),看起來似乎誰都是贏家。對消費者而言,以往過期藥品當垃圾扔棄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如今,不但可以變廢為寶,而且沒了后顧之憂;對藥店而言,雖然回收過期藥品需要一定的成本,但這并不是虧本的生意。
然而筆者總覺得過期藥品回收這一舉措的社會作用不會這么簡單,尺度把握得不好,
說不定就會刺激了虛假消費,最終導致家庭過期藥品的膨脹,造成整個社會的資源浪費。
首先,從消費者心理而言,利益的權衡是使人們的經濟行為趨于理性的一個至關重要的制約條件。過期藥品可以回收,家庭備用藥的成本減少,人們在購買和儲存備用藥時,心里的尺度就會大大放松。然而藥品不同于普通食品,在一定的醫藥技術和健康條件下,人們對藥品的需求基本上是剛性的。據有關部門調查,78.6%的家庭存有備用藥。如果每個家庭的備用藥箱擴大一點,那社會上的過期藥品勢必越來越多,從而造成社會資源的極大浪費。在公費醫療時代,藥品的嚴重浪費就是由這種消費心理造成的。
其次,過期藥品被召回了,看似損失由藥店承擔,但藥店以盈利為目的,回收過期藥品,羊毛始終要出在羊身上,這部分成本最終也會轉嫁給消費者。如果消費者因此而消費不理性,沒有需求也在家“囤積”藥品,恐怕最終得自己為這種浪費埋單。
第三,從藥店本身來看,通過藥品召回,初期或許可以刺激購買,增加藥品的銷量,但這種需求的增長如果是虛假的,那該舉措的促銷功能也勢必是暫時的,弄得不好,如果使家庭形成了“囤積”藥品的流弊,社會上的過期藥品越來越多,過期藥品回收的口子一開,藥店本身恐怕也會尾大難掉;而且從宏觀上來講,短期的虛假消費很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供求關系,使得藥企無法從市場獲取真實的需求信息,從而達到資源的最佳配置。(方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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