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千余卡拉OK廳收到律師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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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17日 11:24 《財經時報》 | |||||||||
時報訊 (記者 凌慧珊) 時報昨日報道了廣州“MTV維權風暴第一案”,被告加州紅被判賠償華納經濟損失3000元,這意味著卡拉OK廳未經允許私自播放唱片公司的MTV已構成侵權。廣州市文化娛樂業協會昨日表示,這一庭審敗訴的先例,很可能引發“多米諾骨牌”效應,給整個歌舞娛樂行業帶來負面影響。 據悉,目前廣州已有1000余家卡拉OK的娛樂場所收到了律師函,其中7家收到了法院的
加州紅與協會商議聯手應對 昨天,廣州市文化娛樂業協會會長黃世球表示,該協會正在研究廣州娛樂行業如何聯合起來應對MTV維權一事,并將征求被告方加州紅方面的意見,然后再決定是否上訴。加州紅負責人黃瑩表示,這場官司波及面太廣,不僅僅是一家卡拉OK經營者的事情,將與協會商議聯手應對。 但黃世球擔心華納公司勝訴,廣州的卡拉OK經營者將面臨極其不利的局面,F在還僅僅是49家唱片公司要求賠償費,如果國際上1400多家唱片公司受此啟發接踵而來,廣州乃至全國的卡拉OK業必將遭受滅頂之災。他說,廣州卡拉OK的直接從業人員有10萬以上,每年接待的消費者達數千萬人次。如果整個行業關門,不但市民少了一種娛樂方式,而且這10多萬人的就業也成了問題。 7家娛樂場所收到法院傳票 黃世球告訴記者,廣州目前已有1000余家設有卡拉OK的歌舞廳、夜總會、賓館、酒店等收到了律師函。其中7家娛樂場所收到了法院的傳票,案件正在審理中。 一些政府官員和法律界人士卻認為,唱片公司為MTV收取部分費用是合理的,并認為KTV、唱片公司、歌手完全可以談判出一個三方都認可的付費價格。 華納告加州紅一案中,華納提出按每首10萬元的價格賠償,總共賠償其三首歌的經濟損失30萬元。法院綜合考慮被告對涉案MTV作品的使用方式等因素,認為以賠償3000元人民幣為宜。黃瑩認為按照法庭的判決,可以理解為一首以1000元的價格賠償。但是,一家普通規模的卡拉OK廳歌曲儲備至少有1.5萬首,如果以此計算,一家卡拉OK廳至少要賠償1500萬元。廣州哪一家經營者可以承受? 業內人士還指出,卡拉OK廳中的“熱門”歌曲只占1%~5%,而出版商在出MTV時,往往一張唱片中只有一兩首熱門歌,其他十幾首大多是消費者不“感冒”、點播頻率很低的歌曲。如果都按照同一標準收費不公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