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展江
前段時間,關于警察的新聞不絕于媒體,先是太原警察打死北京警察;繼而是成都火車站警察與小偷、福州7名警察與劫匪結成“貓鼠同盟”;還有湖南省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由群眾“最不滿意單位”搖身一變成為該市多個“省級文明單位”之首;接下來是湖北省京山縣佘祥林案專案組一警察自縊;然后又是甘肅平涼民警踹暈孕婦……
這些事件見報和被門戶網站轉載后輿情涌動,有的還帶有黑色幽默的成分,例如“太原警察打死北京警察”發生后兩地警方都說施暴者和受害者都是好警察,于是又上演了“好警察打死好警察”之活劇,令人啼笑皆非。當然,在這里調侃是很不合適的,因為在這些新聞的背后往往是冤情、人命以及被褻瀆的法律和公理。
事實上,人們不難發現,近年來報紙新聞中與電視欄目和影視作品中的“警察形象”往往迥然相異。我們恐怕有必要好好反思一下:可能相當程度上是因為影視故事版中的警察與報紙新聞版中的警察反差太大,造成了如今完全背離的傳播效果。而前者形成和強化了人們對缺乏監督的權力部門的擔憂,后者卻看似在教化,實際上只具有消遣娛樂功能。
中國法制建設的成績有目共睹,其中包括電視在內的媒體也是功不可沒,像央視名牌欄目《今日說法》,對于普法教育和公民教育已經發揮了媒體課堂的作用。《今日說法》的一個特點就是案例鮮活而經典,評論專業而公正,也就是說,它是面向社會、面向大眾的,照顧到了當今社會多元的利益訴求和人們對法治精神的尋求。
反觀影視媒體上的其他許多“法制”故事和欄目,題材上紛紛以破案為主打,描述的往往是龐大的司法力量中一支特定隊伍的正面行為:案件不破不展現,執法中不可避免的問題不展現,人們對這支隊伍的不同評價不展現,其它司法隊伍的行為基本不展現,結果名曰“法制進行時”,實為“警察進行時”。另一方面,這些故事所使用的語言問題多多,其中不乏泛軍事化語言和文件敘事、泛道德化評價和有違“無罪推定”法理的陳詞濫調。例如,一方是根據“專項治理”精神“重拳出擊”、“神兵天降”的無疆行者;一方是“做夢也沒有想到”,“落網”的“歹徒”或“竊賊”從他們的“窩點”被“連窩端掉”。
在此,筆者無意完全抹殺上述這些故事和欄目一定的公共價值、相關媒體普法教育的初衷和為之付出的辛勞。事實上,這些故事和欄目往往還有很高的收視率,而且很多法制記者是高度敬業的。但是,這些故事和欄目的缺陷也是明顯的,因為這種部門非公眾的取向必然造成單面敘事、單面說理和一廂情愿的形象塑造,所呈現和反映的是不完整、不完全的司法者形象,結果難免會遮蔽受眾需要掌握的關于法治問題的多元信息,造成累積性的認知偏頗,到頭來有損公眾利益和包括警察在內的司法者的利益。
其實,公安部部長周永康在2003年7月就提出,要杜絕再次發生傷天害理、激起民憤的惡性案件,停止濫用侵犯人權、侮辱人格的強制措施,以“促進在全社會實現公正與正義”,這說明此類問題還相當普遍地存在著。但是很顯然,如果影視媒體法制節目和故事繼續背離了這一社會現實,而片面將某一支司法隊伍塑造為“神兵”,那只能在這個趨魅的時代被還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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