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從經濟主導型向社會主導型轉換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13日 09:49 中國經濟時報 | |||||||||
——訪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土開發與地區經濟研究所研究員史育龍 專家訪談見習記者 黃楊 中國經濟時報:您如何看待我國的城市管理中存在的具體問題?
史育龍:城市管理是為實現城市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目標,城市政府通過法律、行政等手段對城市經濟活動和社會生活進行的規劃、協調、控制和建設等活動。在城市管理領域暴露出來的許多問題,其實質往往都反映了在全社會處于轉型時期的大背景下,經濟發展與社會發展的沖突、長期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的傳統管理手段與多元化社會中日益復雜的管理對象之間的沖突,以及城市政府在體現上級政府意志與代表地方利益時可能出現的沖突等等。 具體來看,首先,在城市規劃建設階段,行政首長甚至上級領導的意志高于專業人員規劃設計的現象還比較普遍,規劃的執行成為大問題,而公眾意志往往對此無能為力。第二,在城市社會快速多元化的時代背景下,老百姓的意識已經發生了轉變,在城市發展過程中有了強烈地表達自身利益訴求的意愿。城市政府的管理思維如果不能相應地調整就會引發矛盾和問題。第三,到目前為止,我們的城市政府仍然將相當多的精力投入到經濟活動中,招商引資在很多城市都是壓倒一切的頭等大事,相比之下,面向市民的公共服務還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此外,在現行體制條件下各個城市政府之間的競爭與互相攀比也是引發城市管理問題的重要根源。另外一點,就是我國的城市管理比較粗線條,不講精細化。行政手段的使用也不大注意技巧性,市政設施設計不方便,市容監督監管不人性化,以及單方面倉促出臺未經充分論證的政策措施等現象比較普遍。 中國經濟時報:那您認為應該怎樣提高政府管理城市的能力呢? 史育龍:目前城市政府職能上的種種錯位,都有其深刻的體制背景。比如財權與事權不能完全對等,現行的財政轉移支付仍帶有過渡時期的特征等等。在這種情況下,城市政府的很多做法也確有不得已而為之的情況存在。如果不從根本上加以改變的話,單純強調轉變政府職能也很難收到預期的效果。 首先,必須為城市政府確立一個主體稅源,使地方財政具有穩定的基本收入。財產稅和土地增值收益都可以擔當這一重任。其次,必須盡快建立真正意義上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保證用于公共服務的支出,實現與收入脫鉤的按需開支,使城市政府有能力回歸城市社會管理者的本位。所以,一方面我們根據地方政府所承擔的公共事務職能,根據它的職責范圍和承擔的事情來建立起相應的主體稅源,這是保證地方政府穩定運轉,地方社會能夠正常運行的一個基本前提。在這個前提下城市政府搞市政建設就可以通過發行市政債券的方式融資。 中國經濟時報:您剛才提到城市規劃體現政府和市民的共同意志,但我國存在著“長官意志強于規劃設計,經過審批后的規劃往往因為地方領導的個人意志和愿望而更改”的現象,我們的老百姓要如何參與到城市管理,這其中有什么問題? 史育龍:過去我們比較習慣于通過行政權力進行城市管理。但在城市社會結構發生重大變化后的今天,城市管理應該是城市中各個利益集團,各個階層,各個團體經過利益碰撞、沖突后走向妥協,然后形成一個大家共同遵守的約定,形成對城市發展的共識并以其作為引導實踐的目標。我們現在的規劃體制也在發生變革,很多城市在搞規劃方案公示,向市民征集意見等,但由于城市規劃是由城市政府組織編制的,因此最終體現的還是政府的意志。市民的意見能否得到充分體現還取決于在多大程度上能夠得到政府的認可。 最近很多地方在編制“十一五”規劃過程中,也通過多種形式征集市民的意見。在這種情況下,就面臨著一個如何將市民零散的感受和具體意見通過歸納整理,將其上升為有價值的專業化意見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