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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直銷業告別無法無序狀態 步入法制化時代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04日 12:14 新華網

  新華網(記者 王宇) 在經營者、消費者和媒體歷經長時間等待之后,《直銷管理條例》、《禁止傳銷條例》兩部直銷行業監管法規終于問世。這兩部法律的出臺,標志著中國直銷業由此告別了無法無序狀態,進入了法制化時代。

  直銷作為現代經銷模式的一種,已經成為發達國家普遍存在的一種經營模式。它具有減少流通環節、節省廣告投入、實行面對面服務等優點,可以有效地降低企業的運營成本,
對促進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商品流通的發展有著積極作用。但與此同時,因其具有交易上的隱蔽性、參與人員的分散性、交易對象的不確定性等特征,在其逐步發展的同時,也很快衍生出一些商業欺詐行為,特別是傳銷、“金字塔詐騙”和“老鼠會”等,嚴重損害了廣大消費者和直銷從業人員的切身利益,擾亂了正常的經濟秩序。

  基于多方面因素的考量,為改變長期以來直銷行業混亂局面,以加強對直銷活動的監管,防止欺詐,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我國政府經過長期醞釀,起草和出臺了這兩部法律。

  透過這兩個條例我們可以看到,國家對這次

直銷立法的態度非常謹慎,既關注到直銷業的發展,同時強調了對非法傳銷的治理和防范工作;既體現了對進入直銷業的合法企業的嚴格把關,還體現了對消費者和直銷從業者的社會、經濟利益的維護。

  法律首先維護了消費者和直銷從業者的權益。如《直銷管理條例》借鑒了一些國家和地區的監管經驗,確立了直銷員和消費者在購買直銷產品后30日內可退貨、直銷企業應當建立并實行完備的信息報備和披露制度、對直銷企業實行強制提取保證金等制度,在法律層面,為廣大消費者和數萬從業者提供了安全消費和合法從業的保障。

  其次,法律還保護了合法直銷企業的利益。《直銷管理條例》明確規定了從事直銷企業應具備的條件,其中實繳注冊資本不低于8000萬元、足額繳納保證金、30天內可退貨等規定無疑提高了直銷行業的準入門檻,直銷業將重新洗牌,合法并且有實力的直銷企業將獲得發展。

  此外,法律還為保障我國直銷業的健康發展提供了可能。法律和法規的建立是規范市場發展的重要前提,《禁止傳銷條例》通過對傳銷作出界定,明令禁止“拉人頭”“團隊計酬”“騙取入門費”等三種傳銷形式,以及對違規企業最高200萬元罰款的規定,起到凈化市場的作用,為直銷業的健康有序發展鋪平了道路。

  據介紹,目前國內直銷模式經營企業超過800家。有專家預測,隨著直銷行業法律法規的健全,以往變相傳銷和“打擦邊球”的企業將遭遇被淘汰的命運,直銷業產業集中度也將有所提高,銷售額將獲得較快增長。

  從直銷法規的起草來看,政府幾易其稿,認真聽取企業各方需求,充分考慮了市場發展的客觀規律和直銷開放可能帶來的巨大社會風險。法規的最后出臺,體現出政府對市場不同利益主體的尊重。如果再把法律的出臺放置到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制化進程的大背景中來,直銷法規的起草和出臺,凸顯出我國政府在流通領域市場監管方面日漸法制化的軌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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