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名單黑名單 海關待遇不平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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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29日 11:42 解放日報 | |||||||||
本報訊 (通訊員 於武進 孫群) 上海海關最近決定,對列入2004年度誠信守法“紅名單”和走私違法“黑名單”的申城進出口企業,分別實行八條便利措施和九項重點監管措施。 日前,國家海關總署公布了“紅名單”和“黑名單”,上海寶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等12家上了“紅名單”,而環球石材(上海)有限公司等8家企業被劃進了“黑名單”。2003年度,惠普計算機產品(上海)有限公司等15家企業上了“紅名單”,上海南匯對外貿易公司等4
對“紅名單”企業提供的八條便利措施包括:優先辦理報關手續,對其進出口貨物一般情況下不布控查驗;優先安排實施加工貿易聯網監管;享受“先放行,后征稅”;進口海關必檢商品目錄中的商品,可免予取樣化驗;提供EDI聯網報關便利,可優先享受無紙通關、網上稅費支付等便捷措施;可不實行銀行保證金臺賬制度,進口限制類商品可免繳保證金;可優先辦理企業注冊登記換證及報關員注冊登記手續;可提供其他便利措施。 對“黑名單”企業則要實行九項重點監管措施:對按規定允許擔保的貨物必須提交保證金;對從事加工貿易的企業不予辦理新的加工貿易合同備案;對與企業進出口貨物直接有關的會計賬簿、會計憑證、報關單證等和進出口貨物實施重點稽核;對其進出口貨物逐票開箱查驗,并實行100%的掏箱驗貨;按規定暫停或撤銷企業報關資格、載運海關監管貨物和保稅存儲業務資格;下調企業的海關管理類別并實施D類管理,同時報海關總署備案并通報全國海關;對進出口貨物的價格、歸類、原產地等稅收要素實行人工專業重點審核,且必須在繳納稅款或提交足額稅款擔保后方可放行貨物;實施進口貨物減免稅后續重點管理;將有關情況通報商務部等相關部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