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寧礦難中的蹊蹺與慣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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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14日 11:12 經濟觀察報 | |||||||||
本報記者 房煜/文 即使有國家安監總局的嚴厲要求,如果大興煤礦沒有在8月7日出事,它可能會繼續開下去。 國家安監總局8月11日下發通知,要求截至7月13日未能獲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7000余
但這家被披露“證照不全”的煤礦,6月7日就已經拿到了安全生產許可證。 隸屬于廣東省梅州市的興寧市黃槐鎮大興煤礦8月7日發生特大透水事故,123人被困井下。廣東省委書記張德江在次日的事故分析會上痛斥這次事故為“礦主發財,礦工遇難,政府埋單”,并表示:“我們一定要用鐵的手腕,防止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 3天后,國務院廣東省梅州市大興煤礦“8·7”特別重大透水事故調查組在興寧市宣布成立。組長是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李毅中,最高人民檢察院也已派員參與調查。執法機構與包括調查組中的監察部紀委在內的眾多監察官員的介入,揭示此次事故頗有不尋常之處。 蹊蹺 要想拿到《煤炭安全生產許可證》,要按照《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第397號國務院令)的規定去做。該條例于2004年1月13日生效。 按規定,獲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必須先通過安全評價。而進行安全評價要由中介機構完成,且支付一定費用。但是,由于評價對象眾多而中介機構少,為此國家不得不增加大量臨時機構。2004年8月,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授權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認定臨時中介機構。一時間臨時安全評價中介劇增。 中介機構的評價質量如何?說法不一。記者于今年5月去江西國有大礦采訪時,有國有礦的管理者對此表示擔心,認為一些私有礦只要肯出錢,就有可能不真正進行安全評價而獲通過,因為“市場”在那擺著呢。到2004年底,全國的安全評價中介不過600多家。 按照興寧市煤炭局副局長陳桂浪的說法,大興煤礦在1999年轉制后,就一直沒有辦理采礦證和工商營業執照,應該屬于非法經營。 但是,按照規定,安全生產許可證應先于煤炭生產許可證等證照獲得。因為安全生產許可證不僅針對煤炭,還針對建筑施工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產企業以及非煤炭礦山企業。這樣規定的初衷是將安全關口前置。 但是,這樣前置在這一特定事件中顯然未能避免悲劇發生。張德江曾發問:“為什么監管不到位,是不是怕得罪人?是不是與老板背后有什么貓膩?” 目前記者還不能得知大興煤礦獲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詳情,要等待事故調查組的結論。但是,廣東省紀委、省監察廳11日已發出通知,要求全省認真吸取梅州市大興煤礦“8·7”特大事故教訓,嚴肅查處有關責任人。要查處為違規違法企業充當“保護傘”、從中牟利的案件。觸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在2004年導致70名礦工遇難的河北沙河礦難中,河北省人民檢察院也曾介入事故處理,但此次事故處理并沒有讓廣東省檢察院介入,而是請來了沒有地域特點的最高人民檢察院,業內人士認為,此舉表明事故調查人員考慮了地方因素。 慣性 另一個細節頗值得注意,大興煤礦的規劃生產能力為年產3萬噸。但是,到今年上半年,該煤礦已產煤5、6萬噸,如果一直以這個速度生產下去,一年可超產3倍,至12萬噸。 但是,超產并不是僅僅叫工人增加勞動時間就可以達到的。需要對礦井的提升(運)、排水、供電、通風這四項能力進行改造。其中排水和通風都關乎安全大事,但投入很高。改造提升能力投入少,見效快,但是如果不同時改造排水和通風,增產越多,危險越大。 有利可圖或許是礦主瘋狂增產的直接原因。在廣東這個年產量只有800萬噸的缺煤省,對能源的渴求主要通過買煤解決。對于黃槐鎮來說,煤一直是這里的經濟支柱,采煤歷史悠久,一位博客名為“公民證”的黃槐人說,這里的小孩年紀小小時就知道去礦山撿煤拾柴,用客家話叫“拈炭抵”。在這里的人看來,這黑乎乎的東西是他們的“黑色黃金”。 近兩年,煤價攀升,廣東一噸好點的煤可以賣到500元到600元。差一點的煤在黃槐也有一些四川人用來煉鐵。總之不愁沒人要。不過,即使“好”也只是相對南方自己的煤而言。在我國,北方的煤層厚產量高而且質量好,因此南方的煤礦必須在北方的煤在夏季沒有運到前加速開采,才能賣出好價。這還要感謝中國多年的運力緊張。 本來就危險,又超產,危險加倍。 不過,許多礦工都選擇了鋌而走險。雖然采煤工人時刻都在頭頂著水庫采煤。一天要工作12小時,而且是計件工資,挖上一車煤算一車工錢。在江西,一線挖煤工人月收入高不過2000元。但在這里,只要能吃苦,在水底下作業,每個月能拿到3000元到5000多元。 在我國,超產帶有普遍性。“超產對煤炭生產安全肯定有影響。不過,大家都超產。”一位業內人士對記者說。比如一個煤礦預計可以開采30年,但是由于國家能源緊缺,實際上很多地方的煤都會提前挖空。現實是我國的一些因煤設市的地方已經無煤可挖了。不過,按照他的說法,一般國有礦超產的比較保守,也就是規劃生產能力的1倍以內,不敢超太多。資料顯示,2004年全國27個產煤省區中,有20個省區超產,其中19個省區超產在10%以上,福建、陜西、北京超產均在50%以上。 國家有關部門對超產的問題十分重視,2005年5月16日國家安監局通報遼寧孫家灣礦難處理情況時就要求,堅持“先抽后采、監測監控、以風定產”,杜絕超能力開采。 超產的主要原因仍是缺煤和煤價上漲兩個原因。有時停產整頓本身也構成了超產的原因。 記者了解到,按照我國煤炭行業慣例,即使太平無事,每年春節前后各地都要對煤礦進行停產整頓月余。近年來,一旦發生事故,出事的省也要進行一省內甚至多省的整頓(如在通報遼寧孫家灣礦難處理情況時,國家安監局已對2770個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煤礦下發關閉通知,并已在《人民日報》公布)。 但是,煤的供應如果過少,將直接影響到電廠發電等用煤部門,進而影響到經濟運行。即使一些國有大型煤炭企業為了完成預定的經濟目標,也不得不在停產后超產以保證產量。近年來,煤荒一詞頻繁出現,已說明我國的煤炭生產并非供大于求。而停產整頓帶來的減產,又會使煤價繼續上揚,直接刺激爆礦的投資。 不過,在這次事故之后,停產整頓仍是我國處理重特大煤炭事故最具慣性的措施。廣東省痛下決心,對省內所有礦山煤礦自8日起至9月底停產整頓兩個月。李毅中在8月11日也強調,煤礦停產整頓工作,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加強監管監察,認真制定整改工作方案,防止明停暗開、假停真采的行為,堅決徹底關閉整改無望、非法生產、拒不整改、過去關閉又死灰復燃的煤礦,使整改工作真正收到實效。 (感謝中央廣播電臺記者丁曉兵、廣東站記者黃少煥對本文的幫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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