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登記脫鉤房地產稅
近日有媒體報道,從多個權威渠道獲悉,不動產登記政策的制定者近期明確:不動產登記工作不與房地產稅掛鉤,而突出其保護不動產權利人合法權的核心功能,要加快推進該項工作的全面推開。
過去外界認為,房地產稅立法路徑是這樣的:搭建不動產登記信息平臺-啟動個人稅號(“納稅人識別號”)-起草房地產稅立法-為穩定稅負進行減稅-2017年兩會審議,上述工作以串聯推進,并聯執行。但就目前情況看,在最新的不動產登記工作思路下,不動產信息和稅收征管部門之間的信息互聯工作被擱置。
其實早在3月份,這種思路的轉變已露端倪。3月21日,中央政府門戶網站中國政府網曾轉發文章《李克強:部長們要主動回應社會關切》。文中寫道:李克強總理對參會的國務院各部門負責人說,現代社會瞬息萬變,國務院推出的各項政策、文件,有時也難免會被“誤讀”。“比如我們之前出臺的不動產登記條例,本來是想把相關業務理順,歸口到一個部門管理,更加方便群眾辦事。結果呢?社會上出現了一些誤讀。”他還表示,“各部門的政策,該解釋的就要解釋,而且回應要主動、要及時!”
總理所言不動產登記條例遭遇誤讀,應該主要指的是“不動產登記是為征收房產稅鋪路,會帶動房價大幅下跌”這一流行說法。總理既然說是誤讀,那正解是什么呢?總理說:“本來是想把相關業務理順,歸口到一個部門管理,更加方便群眾辦事。”
與此同時,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3月15日表決通過了關于修改立法法的決定,并經由國家主席簽署公布。其中第八條規定:“稅種的設立、稅率的確定和稅收征收管理等稅收基本制度”“只能制定法律”。按照這個規定,即使2015年房地產稅納入立法程序,距離征收也還有很長一段時間。
從以往房地產稅的試點重慶和上海看,所得稅收入可以說少得可憐。按照新華網2014年1月的報道,重慶從2011到2013年,累計三年征收房產稅未超過4億元;上海三年累計征收個人住房房產稅約6億元。而征收所花費的人力物力成本可以說相對巨大。在全國人口密集的上海和重慶試點效果不佳,如果擴張到全國更多城市,相信投入產出比更低。
另外,目前征收房地產稅的很多標準并不明晰,包括稅率制定、免稅條件、不同城市不同區域的價格評估標準如何確定。而且房地產稅牽涉到整個土地稅收,如果征收房地產稅,可能就要對比如土地出讓中的很多收費標準進行調整,對于政府來說這是一個考驗。
推行房地產稅對政府的另一個考驗來自當前的經濟形勢。如果征收房地產稅,相信會對目前正在回暖的房地產市場起立竿見影的打擊效果。在中央重提扶持改善型居住需求,地方政府積極提振樓市的當口,政府不會愿意逆市而行。所以對于影響房地產市場的政策暫緩,自然是情理之中。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已經施行一個多月,但別說拋房潮,就連樓盤銷量都在節節走高。其實從去年9月《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發布,到去年12月國務院發布656號令確定今年3月1日正式實施,到最后落地,前期鋪墊時間非常長,對市場心理預期的影響已基本消化完畢。持有多套房產且長期空置的業主可能早已拋盤完畢,還有部分貪腐官員可能是通過親屬或其他人的名字持有房產,即使不動產登記也查不到他們頭上。而且《條例》雖于3月1日正式實施,但各地進度不一,不少二三線城市不動產登記部門尚在籌建中,此外,地方政府的執行力度也有待考證。
雖然該來的總會來,但在可見的三四年內,全國范圍內的房地產稅很難進入實際征收的階段。
亦吾(資深媒體人,房地產觀察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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