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國內多個城市發生嚴重霧霾天氣。造成霧霾的原因眾多,包括汽車尾氣、城市建設、地形構造等,但大量消耗能源和以煤為主的能源結構是主要原因。隨著公眾對環境質量的要求越來越高,有關部門亟待出臺更為嚴格的環境政策。
我國現階段的污染與城市化、工業化經濟發展階段相關,產業結構方面主要體現為能源結構問題,即以高耗能產業和以煤為主的能源結構不合理。對于環境污染問題,有一些觀點認為,中國尚處于經濟發展初期,更關注擺脫貧困,對環境的需求低;隨著經濟發展,人均收入提高,對環境的需求也會變高,會主動采取環境友好措施。這也就是所謂的“先污染后治理”。
然而,我國目前的環境狀況說明,污染不能等待經濟增長自動改善。事實上,十年來我國能源結構和工業結構并沒有得到改善。2002年我國煤炭在一次能源中占比為63.9%,2011年增加至69.1%。同樣,2002年我國重工業(高耗能)在工業結構的比重是60.9%,而2011年增至71.9%。最近連續好幾天的霧霾,深刻說明我國環境污染的嚴重程度。
即使承認經濟增長和污染總體發展規律,也需要出臺相應的政策措施,通過適當的機制直接控制環境惡化。發達國家的經驗說明,如果實施可持續發展以及政府的環境政策得當,環境污染程度可以降低,甚至污染拐點可以提前到來。
就環境成本來說,今天防治和治理某些形式的環境污染可能比未來更節省費用。例如,在生產過程中處理和安全存放危險廢物,較之現在不處理而以后在需要時再投入治理,費用會更低。在經濟發展階段放任某些環境惡化,甚至可能出現環境上的不可逆。
面對公眾改善環境污染的呼聲,政府除了以往的節能減排政策和指標,應當利用公眾對改善環境質量的訴求,更多通過市場機制尤其是能源價格改革,形成更有效的節能減排政策和激勵措施,倒逼產業結構調整和能源結構調整。同時,輔之以嚴格環境標準和執法要求,阻止環境的進一步惡化。環境質量的改善有賴于經濟發展和市場完善,更有賴于嚴格的環境標準、節能減排約束指標、能源價格改革,同時需要技術支持。
筆者認為,相應的政策組合應該是:設立環境標準和約束指標;通過能源價格改革來反映環境和資源成本,從而促使經濟結構調整、技術創新;降低能源強度和提高廢物回收利用率;提高清潔能源技術的競爭力,以新能源替代常規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