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張東陽
據報道,截至2011年10月16日,京滬等12省份公布了收費公路摸底調查結果:12省份收費公路累計債務余額7593.5億元,去年收費額1025.7億元,收費公路里程超3萬公里。2010年度經營情況,只有北京利潤是正數,不到4億元,其他多數虧損10億以上,山東更是虧損87億元。
據了解,上述12個省份公布的轄區內收費公路摸底調查情況, 是在五部委聯合通知要求下,各地進行的自查自糾的情況。
既然是自查自糾,想必各地對有違法規規定的內容都在盡可能回避,各地的調查結果一定都會“偏向”有利于各地的結論才對外公布。在北京,去年還貸20.6億元,但其中貸款本金只有0.5億元,而償還利息就高達20.1億元!上述情況是否完全公正透明?
顯然不是。拿北京來說,就有多條高速公路涉嫌違規運作。 按照相關法規規定,政府還貸公路的收費年限最長只有15年,而經營性公路的收費年限一般為25年,特殊情況的可延長至30年,但這樣的規定形同虛設。有北京人大代表幾年前就曝出,作為北京市首條收費公路,京石高速總造價10.15億元,至2004年12月,已累計收費17億余元,償還貸款等款項后剩余近6億元。但早在1999年12月,該公路經營權被授予首發公司,經營期限30年,至2029年。這樣,這條公路北京段總收費期限達到42年。按2005年收費水平測算,京石高速累計可收93億元。有些政府還貸收費公路,在收費幾年后被轉給某個公司,以致于有些公路的收費最長達到了近50年!但就是這樣的情況,居然一直沒有得到有效糾偏。對收費公路來說,“暴利”并“虧損”著,不是公眾感受到的正常現象。在不少地方收費公路巨額虧損的背后,不知道到底還有多少腐敗交易及不為人知的內幕在里面潛伏。
實際上,之所以中國公路收費“多而貴”且屢受質疑和批評的問題一直得不到有效糾偏,根本問題不在其他,正在于被征收費用者基本沒有什么權利,就連政協委員和人大代表多年的質問都不能得到糾正,普通公眾還有多大的“質問權”?而且,即使是《公路法》、《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上有明確規定的東西都不能得到有效保障,還何談糾正中國公路收費長期存在的問題?
修了公路卻弄出如此機關重重的收費項目,大大提高了區域經濟間的物流成本,阻礙了區域間經濟的互補,嚴重影響了公路的利用率和運輸效率,制約了旅游業等多種行業的發展。因此,面對收費公路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等方面諸多的制約作用,面對相關法律法規、民生權益被嚴重損害的嚴重問題,面對“公路”本身的公益性,以及公路收費、管理、監督等方面的諸多問題和早就確定的“非收費公路為主”的發展目標,中國高速公路高收費實在不能無限期地“飛”下去,因為,涉及民生大計的問題,任何時候都不能因壟斷的原因損害民生民權,進而為少數利益集團牟取暴利的行為。這不僅是政府“執政為民”之根本,更是助推國家經濟社會尤其是事關民生的物流業快速發展、取得百姓信任之根本。
因此,面對當前全國收費公路進行全面清理的契機,我們希望相關部門最后能夠給公眾一個滿意的“清理”,希望公眾對整個清理過程有足夠的監督批評權,希望相關部門不要陷入有關公路審批、建設、收費、管理等整個長長的利益鏈中,果斷出手,斬斷誘惑,讓中國過高的公路收費好好歇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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