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首席評論員 魯寧
康菲石油有章不循、自負自大、缺乏社會責任心,一再欺騙國家海洋局和六部委事故調查組,損害中國民眾保護本國海洋生態環境的樸素情感之惡劣態度和做法,激起輿論強烈不滿。雖說國家海洋局已做出了蓬萊19-3油田溢油事故屬于責任事故的認定,并責令康菲石油必須在蓬萊19-3全油田停止回注、停止鉆井、停止油氣生產作業的決定,而康菲石油也接受中方暫時“三停”之決定,但輿論對康菲石油的譴責依然難以平息,也不會輕易平息。
然而,國內輿論在配合國家繼續對康菲施加壓力的同時,亦要做更大層面的輿論深思。一個顯見但并未被國內輿論做過普遍思考的難堪是,近3個月來,盡管康菲的“不義”被不斷挖掘出來,但對其的輿論譴責基本停留在國內層面。國際輿論幾乎很少有對康菲石油提出譴責的。
這是為什么?早報評論員的一個基本看法是,康菲石油自恃“底氣十足”:
第一、康菲石油2011年度排全球500強第12位,全球6家頂級石油公司康菲石油乃其一。第二、康菲(中國)的控股大股東是中海油,雖說在蓬萊19-3油田闖下“大禍”,但背靠中海油這棵“大樹”,令中方有關部門顧忌三分。第三、康菲石油浸淫越南海上石油開發多年,而越南與中國存在南海海權紛爭,這些年,精于利益算計的康菲石油在越南的作為雖稍有收斂,卻在蓬萊19-3油田出事后向國際社會釋放欲出售在越石油資產的風聲,一來是向中方傳遞某種“只可意會”的信息,二來自認為觸摸到了中方“投鼠忌器”的另一面,從而錯誤以為中方不敢過分較真而必須慮及更大的“大局”。第四、康菲石油顯然看到,中國雖說是海洋大國,但對海洋認知依然十分膚淺,對海洋權益保護適才起步,甚至中國國家海洋局也是一個十分稚嫩的“新手”。
以上分析絕非憑空揣測,否則很難對以下現象作出符合邏輯的解釋:
譬如,蓬萊19-3油田最初溢油是6月3日,此事被公開曝光是6月下旬,國家海洋局首次承認確有其事已是6月末。說控股大股東中海油這期間完全不知情,是不合情理的;說中海油知情而瞞著海洋局,也絕說不通。這說明,剛開始各方都對事故嚴重程度缺乏足夠估計,都不想把事情弄大,寄望于悄悄解決問題。再譬如,隨著事故不斷升級,有關方面的應對態度仍給輿論造成不夠給力的強烈印象,甚至于直到9月2日對康菲石油下達“三停”之決定,其措辭依然留有相當余地。
人類對海底石油做大規模工業化開采已超過半個世紀,渤海蓬萊19-3油田又系淺海石油開采,技術上已完全成熟,而康菲石油則屬海底石油開采高手。康菲石油之所以犯“低級錯誤”且犯錯后自負自大,除資本天然的貪婪屬性外,料定中方監管手段缺乏也是因素之一。整個渤海灣海床構造破碎、地層封閉性差,就好比一個摔碎了又粘接起來的瓷杯,按國際上同地質海底石油開采的規矩,鉆井、注水、注屑、海床及井位壓力測試等數據必須天天記錄在案并接受監管方不定期審核。然而,中方沒有一家代表政府的機構去做必要的審核,甚至沒有這樣的專門機構,而康菲石油亦料定中方無從較真,地質調查論證、施工記錄等極其缺乏,違規作業、低級錯誤頻現,最后善后缺乏數據支持,病急亂投醫卻進一步加重事故。
事已至此,我們一方面希望政府該斷則斷、該硬則硬,認真組織針對康菲的生態污染索賠。另一方面,更要亡羊補牢,在監管技術機構、監管隊伍設置、監管常態化、維護海洋權益法制建設等多道環節,補上一批漏洞。尤其要堅決摒棄“寵”洋心態,為招商而遷就外資,這些年被慣壞的在華跨國公司絕不止康菲一家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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