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數專家提出,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關于工薪所得減除費用標準為3000元的規定已經超出了合理比例,不宜再提高(5月18日《人民日報》)。
而筆者看來,既然個稅起征點涉及廣大工薪階層的切身利益,既然全國人大在全國范圍內征求意見,那就要既聽專家的意見,更要聽普通民眾和工薪階層的意見。現在的一個現象是,由于專家把持著話語權或者說話語權分量較重,其意見往往易于左右社會輿論,往往容易引起決策層重視并采納。而普通民眾由于處于話語權弱勢地位,其意見很容易被淹沒,被忽略。來自中國人大網的數據顯示,截至5月17日,已經提交的個稅修正意見超過22萬條,創人大單項立法征求意見數之最。筆者建議,應該圍繞“3000元起征點高低”焦點,盡快公布公開這22萬條建議情況。即使多數專家建議不宜再提高,也都是一面之詞。應該廣泛聽取民眾和工薪階層的意見。
財政部向全國人大提交的擬提至3000元起征點,主要是考慮充分涵蓋日常生活基本成本。但是,飽受爭議的住房支出僅為111元就明顯過低。如果住房人均月支出由111元變為有關專家提出的680元,那么,住房支出將排在計算個稅免征額覆蓋的日常吃穿住行生活成本的第一位。日常生活消費基本費用總額度將會增加,擬定的3000元個稅免征額理應提高。
從我國個稅征收情況看,個人所得稅特別是工資薪金所得稅、勞動報酬所得稅的過快增長能夠支撐個稅起征點大幅提高。從改革國家、個人收入分配角度看,國家在分配中拿得太多,職工和勞動者拿得太少了,也急需大幅提高個稅起征點。
“許多專家”的“工薪所得減除費用標準為3000元的規定已經超出了合理比例,不宜再提高”,顯然缺乏對宏觀經濟大局的認識和把握。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要求把經濟增長拉動力轉變到以內需消費為主上,這就要求實行刺激內需和消費的稅收政策。而持續多年的稅收高達百分之二三十的增長速度說明,我國有大幅減稅,刺激經濟、刺激消費的基礎和空間。高于職工、勞動者工薪和報酬增速幾十個百分點的個人所得稅不但有大幅調低空間,而且沒有任何不下調的理由。
個別專家認為,我國的減除費用標準遠高于發達國家的水平。而從另一個角度,即:從上個世紀80年代起征點為800元與當時工薪對比看,3000元起征點顯然低許多。
綜上所述,社會爭議已久、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在討論的個人所得稅起征額度提高到3000元并不算高,仍然有上調的空間,調整為5000元較為合適。筆者認為,無論爭議多么激烈,無論專家有多少論點論述不是越高越好,但是,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征額度是最為直接、最為簡便、百姓最能看得見摸得著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