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出臺了很好的土地改革目標,但五年來基本上沒有動,這是非常令人遺撼的。如果現在繼續說“試點”,再過五年可能還動不了。2014年,希望能在土地改革操作上有一個明確的政策。
文|黨國英 中國社科院農村發展研究所宏觀室主任
十八屆三中全會在土地改革方面有了鼓舞人心的目標,就是土地要素市場化,要增加農民的財產權,主要是土地財產權。
改革方案出來以后,社會上對它出現了一些誤解。大家關注的是農村的建設用地推向市場,原來我們估計是18萬平方公里,現在看起來可能會超過20萬平方公里。有人覺得這對房地產市場是個巨大沖擊,也有人認為這是個投資機會。
接著,有關部門領導說土地改革有三個底線不能碰,即18億畝耕地紅線要保,農民利益不能碰,土地規劃、用土管制要作為前提。于是大家的心又涼了。
其實,這三條底線是很多國家土地制度改革都會依循的規則,但遵守這三條底線,并不意味著現在已經找到了土地制度改革落地的辦法。在我看來,操作上的問題基本上沒有解決。所以,2014年,我希望能在土地改革操作上有一個明確的政策。
再不能老是試點了。2008年出臺了很好的土地改革目標,但五年來基本上沒有動,這是非常令人遺撼的。如果現在繼續說“試點”,再過五年可能還動不了。
具體來說,土地改革,兩個問題最重要,一是農村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二是農業用地流轉。
其實,在發達地區,農村經營性建設用地早就入市了,只是我們恐怕要追認。欠發達地區本身的地不多。我們要把所謂的公用土地、宅基地、經營性建設用地統籌考慮,不能只做一個專門針對經營性建設用地的政策。
怎么統籌考慮?我有一個意見,就是把全國土地分成大的類別,比如劃定農業保護區。對于農業保護區以內的村莊建設用地干脆不要動,農業保護區以外的村莊建設用地要統籌考慮,不用分什么宅基地公用土地,但是一定要有規劃,一定要有嚴格用土管制。
在這個前提下權力下放。我認為,可以對建設用地實行指標管理。一個縣里頭,幾百畝地,這個指標管理逼得地方越線,還不如在保護農用土地的前提下干脆把這個權力下放。
對于農用地流轉,大家也有個誤解,很多人認為原來不能流轉現在可以流轉。其實早就可以流轉了。但是我們的“流轉”有個很大問題。有些國家為了保護農民利益,流轉的對象是有限制的,但我們基本上是敞開的,甚至鼓勵大資本大量圈占農用地。其實它已經大規模進入了,現在等于是一個追認。
對于這個問題,我的建議是,培育家庭農場,還是要在已有的農民中間發展家庭農場。家庭農場一點都不影響現代化。我們知道規模經濟不是規模越大越好。家庭的規?梢愿愕煤芎,而且中國農民體量非常大。
這也不是說城市資本絕對不能去搞農業,我的看法是,不是不讓它進來,但可以不再對龍頭企業給予稅收優惠。其實中國的支農資金已經很大了。田間操作這一塊只是產業鏈的一部分,如果是我投資,真的不會投資田間操作,我就投資加工流通領域。世界500強哪個是開農場的啊?
政策上不能扭曲,不能鼓勵大資本進入。只要你說給補貼,小農一般很難拿到,而城市資本就容易拿到。這具有導向性。
另外,對于宅基地的問題,十八屆三中全會沒有明確講,但是增加農民土地財產權,包括宅基地的財產權。宅基地可以抵押,也應該可以交易,因為如果不能在較大范圍內出售,銀行收押宅基地還有什么意義?如果交易受到很大限制,農民的土地財產權也是沒有意義的。所以,我認為,以后宅基地交易范圍一定要擴大。現在有關方面講的要試點,主要是害怕宅基地全部推向市場。
(注:本文由本刊記者劉彥華在對作者采訪基礎上整理而成,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