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李葉 路曉丹 北京報道
正方
陳久霖在實體經濟領域創造過比較好的業績,如果有企業看中他的才能和資源,重新聘用他,是一種正常的市場行為,存在合理性。
著名經濟評論人士葉檀:
陳久霖(現改名陳九霖)在期貨市場受挫,但是在實體經濟領域確實創造過比較好的業績。如果有企業看中他的才能和資源,重新聘用陳久霖,以期為企業帶來更好的發展,是一種正常的市場行為,存在合理性。而且陳久霖幾年前在經營上犯的錯誤,也已經受到了法律的懲罰。不過這個事件的爭議點在于中國葛洲壩集團國際工程有限公司是一家國資企業,而陳久霖的復出和“終身禁入”條款有沖突。這反映的是國資系統評價體系的扭曲,企業領導究竟是企業家還是官員?這不是陳久霖一個人復出的問題,而是國資評價體系的問題。
知名財經作家、商業觀察家陸新之:
我個人覺得陳久霖東山再起并沒有什么不可以,而且是非常正常的。
首先,陳久霖犯下的罪行,不是貪污、不是腐敗,他是因為經營不善而入獄,況且中紀委在調查過程中并沒有給他定別的什么罪行,在新加坡監獄度過1035天,況且這個責任可能并不是他一個人的。其次,現在社會民眾的不滿,并不是針對陳久霖個人,他在入獄之前只是一個廳級干部,而社會民眾針對的是國資委的運作方式,陳久霖不是不可以重新開始,但是要讓社會知道他為什么可以重新返回來,應該給一個公平透明的說法。
反方
陳久霖曾經給國家造成特別重大的損失,終身不應該再擔任國資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陳久霖復出,如果是非國資企業也無可厚非,但是在國資企業任職就涉嫌違規。
中國人民大學社會學教授、著名社會學家周孝正:
陳久霖復出事件很荒誕,他曾經虧了國家幾個億,在監獄關幾年出來就可以繼續當老總,根本就是荒唐。陳久霖復出的整個招聘過程并不透明,中國人才多的是,為什么一定要選擇曾經犯過重大錯誤的陳久霖?他可以出來工作,但是應該滿足群眾的知情權,招聘要透明,責任鏈條要明確,應該有一個合理的解釋。此外,陳久霖曾經的過錯不僅僅是給國有資產造成巨大損失,還嚴重損害了中國企業在國外的形象。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
《企業國有資產法》立法起草小組成員李曙光:
《企業國有資產法》第七十三條明確規定:“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國有資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本法規定,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被免職的,自免職之日起五年內不得擔任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國有資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造成國有資產特別重大損失,或者因貪污、賄賂、侵占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的,終身不得擔任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國有資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陳久霖曾經給國家造成的損失,已經屬于特別重大損失,終身不應該再擔任國資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陳久霖復出,如果是非國資企業,本身也無可厚非,但是在國資企業就涉嫌違規。
著名財經評論人、經濟學家馬光遠:
陳久霖擔任的職務應該是由企業根據自身需要考慮錄用的,企業可自行錄用,但不能無視法律。陳久霖復出使得市場出現一個怪圈:陳久霖受到懲罰,外界抱有同情,陳久霖悄悄復出,公眾卻無從知曉背后原因。有必要讓公眾知道,一個導致了5.5億虧損的人,再次任命他為一個公司的高管,對這個公司的所有股東究竟是禍是福。
時事評論員范子軍:
陳久霖的“復出”是管理層的一種妥協,這種人沒有必要讓他東山再起。當然,我并不否認陳久霖在中航油創造的功勛,但事實是,中航油在他的管理下,虧損太多,市場影響太差,產生的惡性效應已經無法挽回。他的復出體現的是一種國企政治,如果是民企的掌舵人,恐怕此生難翻身。此外,從社會公平正義的角度來講,陳久霖原本就是犯下了罪行,為什么還讓他出獄后直接擔當重任,怎么可能再被任用?有關部門需要給老百姓一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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