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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門制”改革是整個政府架構改革的組成部分。過去的政府架構在整體上存在三大問題:一是政府內部各個部門間職能交叉,多頭管理問題嚴重;第二,在黨政系統中,職能重疊,如中組部與人事部,中宣部和文化部,廣電總局等;第三,在政府和社會的關系上,政府和社會組織沒有分化。部委下屬有很多行業協會,都是官辦性質。民間組織與政府組織沒有分化導致了政府的運行成本非常昂貴,運行效率卻低下,權力部門化,部門利益化,部門利益爭奪愈演愈烈。
即將揭曉的“大部門制”的改革,就是從整體上對國家權力運行機構進行一體化制度設計。除了外交部、公安部、安全部等政治性的機構外,其他的部門都應該按照大部門的思維進行整合。盡管這是一個漸進的過程,并不能一步到位。
另外,僅靠政府內部部門的整合還不夠,還要把黨政系統功能重疊的問題進行解決,政府和社會組織的功能也要分化。要把大部門制度的改革放在整個國家權力架構運行中來觀察,才可能進一步認識到它的意義和重要性。-(國家行政學院公共學部教授 汪玉凱)
國家地方 兩個棋局
將要進行的“大部門制”政府機構改革,比較鮮明的特點是更重視了法制化,強調了權力運作過程的法制化以及權力在運作過程中的藝術性。“大部門制”的改革方案從研究討論定型,到可能提交人大,再從人大交由國務院進行操作,就是法治的過程,是對憲法的尊重,也體現了把決策重心權力交給人大。
歷次改革都主要是精簡機構和人員,但都難以避免陷入再度膨脹。這是因為一直沒有一個統籌性的概念,而在“大部門制”這個統籌概念進行機構改革,會限制部門再次膨脹的可能,也會限制政府任意亂用權力的行為。
大部門制還有一個很重要的方面,就是這次機構調整主要在國家層面,而不再像1998年機構改革那樣從國家到鄉鎮層層改革,改革的布局由過去國家一盤棋變成國家和地方兩盤棋,這是一個很大的變化。在中央大部門制改革的示范下,各省、各地政府可以根據自身經濟發展狀況和需要調整機構。
當然,改革會遇到體制、人員安排和資源整合方面的阻力,改革的核心是權力重新劃分和利益的分割,如果這樣的分割不合理,改革也難以成功。-(中國政法大學行政管理研究所副所長 翟校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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