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農民市場競爭力也是政府責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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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26日 11:57 《財經時報》 | |||||||||
財經時報 免除延續了2006年的農業稅后,農民的收入情況如何?據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陳錫文介紹,目前城市居民與農民的收入之比已達3.22:1。這說明,中國城鄉差距擴大的趨勢,至少在收入差距方面還在繼續。
中國經濟在持續了20多年的高增長后,國力財力大增。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依然放任城市居民與農民的收入差距拉大,勢必將導致“和諧社會建設”成為一句空話。那下一步又該重點解決怎樣的問題? 這周,人們終于再次看到了中央針對農村發布的2006年“一號文件”,主題變成了“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這個文件從統籌城鄉、促進農民增收、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等8個方面,提出了32條支農、惠農的具體措施。這體現了黨和政府對“三農”問題的高度重視。 解決“三農”問題的著眼點主要是收入和保障問題。免除農業稅只是減負,要提高農民生活水平重點還在于增收。但是,要增收,就要給農民基本的保障,降低他們的生活風險,放開農民投資、就業的領域,把給予城市居民的待遇同樣給予農民。 農民的現實收入為何難以提高?中央的結論十分明確,長期以來,本來屬于農民的利益一直在貼補著城市,所以現在要反過來。即將開始的新農村建設,將以財政投入為立足點,通過政府之手,加大城市向農村的轉移支付力度,直接為農村提供水、電、氣、路等方面的基礎設施,優先為農村提供免費義務教育,并許諾在2008年建立新型的醫療服務體制,使得城市反哺農村的政策落到實處。 但是,農民要增收、要富裕,僅僅依賴行政之手不全解決問題。一是由于行政管理方式和官員政績評定方式的欠妥,難以避免在新農村建設中形式主義抬頭;二是在行政主導下,農民作為增收主體卻處于被動的地位,難以培育自身在市場中的競爭力;三是會使農民產生對于財政投入的過度依賴。 歷史地看,中國在1982年到1986年,同樣針對“三農”問題連續發布了“一號文件”,在確立了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基礎上,從觀念上,部分地解決了農民可以做什么的問題。但中國經濟發展到今天,農民的生存空間為什么依然狹窄,在金融、教育、保險、流通等方面,依然會遇到較高的準入門檻?我們認為,這是因為農民在市場競爭中依然處于劣勢地位,障礙了農民增收。 現在不一樣了。新世紀的三個中央“一號文件”,從發展的角度解決了政府給農民花錢干什么的問題。但我們同時認為,財政花錢只能為農民提供基本的社會保障、公共用品和基礎設施,這僅僅是為農民的增收夯實基礎,而農民要真正致富,恐怕不能過度依賴政府的直接投入和補貼,而還要靠農民自己在市場中發現盈利的機會,尋找增收的契機。這也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必然要求。 所以,國家通過財政手段給所有農民以國民待遇,跟城市居民一樣享有社保、養老、公費醫療的權利,這固然重要。但更為重要的是,農民的財產、尤其是土地使用權必須獲得各級政府的充分保護,不能單純依靠法律條文;廢除城鄉分割的戶籍制度,允許農民的自由流動,而政府需要為所有居民提供平等就業機會,平等的崗前培訓的機會,平等的投資與獲利的權利。 我們說,政府主導下的新農村建設,可以讓中國農民過上“種田不納稅,上學不交費,看病不太貴”的生活,但農民致富,還是要靠政府有效地引導和尊重農民自己的創造力,提高他們的市場競爭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