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格管理體制是藥價難降的根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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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0月14日 15:41 新京報 | |||||||||
據10月13日《中國青年報》報道,按國家發改委的要求,從10月10日起國內各醫院和藥店對22種藥品實行降價。由于常用的降價藥品降價后利潤比較低,藥店通過拒絕供應這些便宜藥來“軟抵制”藥品降價,使消費者難以得到降價的實惠。藥品降價已是第17次降價行動,現在卻陷入了一個怪圈:一方面是政府不斷降低藥價,另一方面百姓的醫藥支出卻節節攀升,人們無奈地承受著看病難、看病貴的現實。
我個人認為,降價不成功,原因還得從藥品的價格管理體制上找。我們知道,當前我國對藥品實行的是政府定價制度。特別是那些被列入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的藥品及其他生產經營具有壟斷性的少量特殊藥品,其價格都是由政府部門說了算。盡管當前市場藥品種類繁多,但是藥品同質化也是不爭的事實。而從老百姓的實際用藥情況來看,這部分藥品本身就完全可以作為基本的常用藥。 對于相關政府部門對這些常用藥定價本身的“市場合理性”,這些年已經成為一個備受爭議的話題。一方面,這樣的定價藥品,可能由于定價的原則和標準不太完善,造成定價本身存在藥價偏高的不合理現象;另一方面,這種管制方式可能由于物價部門與相關企業之間存在著某種信息的不對稱,造成物價部門對藥品廠家報價過高的藥品仍然通過價格認證;此外,我們也不能簡單否定,那種某些行業管理部門為收取高額的管理費,和報價的企業之間形成了某種“默契”現象,不會出現在藥品的政府定價上。 也就是說,藥價高與不高,還是得從藥品價格管制的合理性談起。不可忽視的是,政府定價有一個所謂的“前提”,就是要給企業一定的利潤率。事實表明,當前藥品價格過高,那些由政府定價的藥品,同樣身在其列。現在,政府部門看到這樣的現實,于是一而再,再而三地進行降價,然而,經過了17次的降價,還是不得不面對藥品支出不降反升的事實,這實際上說明,由政府定價形成的藥價管理體制,本身就存在弊端。現在的降價行為,同樣還是一種行政手段對價格的調控,這時候,老百姓在藥店買不到降價藥,原因也就不難理解了,畢竟,商家需要的是利潤,通過市場來調節價格,顯然才是最有效的調節手段呀。 所以,藥品降價遭受到“軟抵制”,形成“腸硬堵”,造成消費者在藥店買不到降價藥品,根本原因還在于我們價格管理體制本身存在的問題沒解決好。 □單士兵(南京媒體從業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