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束政府官員消費行為是建設節約型社會的重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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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09日 09:30 南方日報 | |||||||||
鄒嘯鳴 自政府提出建設“節約型經濟”以來,連CCTV的天氣預報節目主持人也在大談如何建立一個節約型社會,卻得到網民的質疑,批評他們一邊教老百姓收集空調滴水用來澆花,一邊卻自己蓋新辦公樓追求奢侈豪華。這樣的批評實在一針見血。
經濟學分析人的行為是從三個行為主體入手的:消費者的消費行為;企業家的投資行為;政府提供公共品的行為。作為消費者,怎樣才會使他節約起來呢?很簡單:財務獨立。于是,他自己的能力所能獲得的收入水平,就成為他消費過程的最有效約束。 作為企業,怎樣才會使他節約起來呢?也很簡單:產權清晰。只有產權清晰的企業,所謂的“自負盈虧、自擔風險”才會成為有效契約,否則只能成為一個美麗的期望。產權清晰的企業,在面臨同類企業競爭的時候,努力降低自身的成本就是免遭淘汰、獲取利潤最大化的不二法門。產權不清晰的企業比如國有銀行,虧了再多的錢也不會有人承擔責任,反正總有“父愛主義”為它彌補虧損——要么動用財政,要么動用外匯儲備。 作為政府,怎樣才會使它節約起來呢?這就不僅僅是一個經濟問題了。政府作為消費者,存在著收入軟約束。比如稅率的確定無須經過納稅人的同意,只需要被征詢的合意的經濟學家同意。對于他們的約束只是形式主義,于是,在軟約束之下,政府花納稅人的錢容易造成的結果是:“隨心所欲,興盡而歸”。 政府提供公共產品卻無“成本約束”,官員們為了給個人或小利益團體尋求利益,甚至會采用提高公共產品的生產成本的方式來提供公共產品。所以會給社會提供“更貴的,更多的”的公共產品,以至于我們能驚訝地在西部許多地區看到:人員稀少的城市居然建設了“巨大的、夜晚也光彩奪目的卻空蕩蕩的廣場”。 企業提供產品有明顯的風險約束,商家總是怕沒有人購買,但政府提供公共品卻無此“風險約束”,主政者無須擔憂投資風險。因為這種投資完成以后,產品不需要進入“交易市場”進行交易,不怕缺乏購買者。 正因為如此,政府此類行為不適合用“理性經濟人”模式進行分析。他們在交易的過程中,往往會“要五毛,給一塊”,因為有回扣。所有的這些令人匪夷所思的非理性行為,都符合決策者個人及其利益集團的理性——他們自己卻可以通過這些不理性的消費行為和投資行為獲得數量不詳的“灰色收入”(樊綱語)。可以佐證我觀點的是李金華審計長今年的審計報告的第六部分。 消費者和企業家都是屬于花自己的錢為自己辦事。對他們宣傳一些最新的節約技術肯定是有效的,因為節約的部分等于增加他們自身收入。但對官員的這種宣傳則可能歸于無效,因為節約的部分也無法成為他們的收入。這其實反映了當前社會資源配置究竟以什么為主的矛盾,如何約束政府官員的消費行為和投資行為才是建設節約型社會的重點。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