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克/文
看了甘陽先生6月27號在《二十一世紀經濟報道》上發表的“西方邏輯解釋中國:生硬的糾纏”一文,一個直覺上的反應就是,這是一篇大而無當,信手拈來的草率之作。我想指出的是,作者在準備就如此重大、涵蓋面如此之廣、同時又極易發生歧義的課題發表看法的時候,本應對于思考及論述的范圍和基本概念給與哪怕是基本的和初步的斟酌,以便讀者能
夠明了作者的真正想法和意圖,而不是大而化之,將一大堆彼此交叉、含混不清的對象不作分析的放在一起,除了導致混淆視聽之外,并不能給與我們的認識提供真正有價值的見解。
在這篇僅僅幾千字的文章中,作者似乎自信的以為已經對于用西方邏輯來解釋中國的不可能性論證畫上了句號。文章雖短,卻涵蓋了中國文明、近代中國和當代中國的全部歷史和現實。至于所謂西方邏輯,雖然作者在文中主要只是提及近代以前的西方某些思想家對于中國的看法和某些史籍,然而卻以偏概全,將其歸之于所謂整個的西方邏輯。在我看來,為了對于作者這種粗糙學風所輕率涉及的那些問題作出分析,需要篇幅大得多的論述才能展示清楚。
因此,我在這里謹向作者本人,同時也是向讀者提出由該文所引出的問題。我認為,為了將作者混雜在一起的許多重大事情理清頭緒,提出這些問題是非常恰當的。同時,這些不同問題在問題視野、與此相稱的真正答案和真正的解決方式之間的這樣那樣的差異表明,把這些分明有著巨大差別的問題混淆在一起,從一開始就會導致人們誤入歧途。在我看來,對于人文科學和社會科學中的認識進步而言,首要的在于提出正確的問題,其次,則是盡可能的以正確的方式提出問題和解決問題。倘若所提出的問題本身就含混不清或不知所云,那么,結果除了是制造出一大堆的文字垃圾之外,還會給與不明真相的讀者以極大的誤導,妨礙人們的思維走向正確的坦途。
第一個問題。中華文明和當代中國制度轉型及其伴隨的經濟和社會發展是不是分屬不同領域的問題?退一步講,即使當代中國現實不可避免的含有整個文明特性的因素在內,在經濟和交往日益全球化的今天,是不是意味著各個不同文明國家之間的共性和理解也前所未有的得到了發展?
第二個問題。文明意味著什么?文明是否包含了兩層含義:第一個層面是指歷史上積淀下來的典籍、器物以及其他歷史印記。而第二個層面則是指文明史長久代代相承所導致的文明國家人民在思維方式、生活方式和教育、風俗、習慣等等方面的特性。因此,前者屬于文化史或者文明史的范疇,同時也屬于歷史科學、文獻學和考古學的領域,而后者則與當代人的行為方式、生活方式乃至于社會形態密不可分的聯系在一起,因而同樣屬于社會學、經濟學等等社會科學的研究對象?或者說,對于當代人和當代國家、社會的理解需要一種來自于社會科學的科學精神,否則,就會導致事實上的不可知論?
第三個問題。作者所斷言的西方邏輯不可能理解的中國,究竟是指中國的文明史和文明遺產,還是指中國當代生活變遷?或者說,包括了這兩者。從文章中看,作者顯然試圖將這兩者混為一談。而接下來的問題將表明,將這兩者混為一談會導致極大的錯誤,不僅是認識結論上的錯誤,而且會導致一系列方法論的錯誤。作者是否清楚,方法論的錯誤意味著什么?
第四個問題。作者承認不承認有著不同文明傳承的各民族人民有著共同的生理和心理特性,有著共同的流傳特質?作者承認不承認各種文明的早期起源以及歷史流傳特性同信息時代各民族之間的溝通和交流的擴大有著本質的不同?從而,在信息時代,各民族人民雖然分別保留著各自文明傳承并因此顯現出民族特性,但是,空前的經濟、思想和社會交流卻使得彼此間的理解成為這個時代民族國家生存和發展的必須。在這種情況下,假定不同文明和國家間的不可理解性是否就是彼此間的不可知論?這種不可知論能夠與日益發展的交往的擴大相稱嗎?
第五個問題。作者承認不承認,無論是伏爾泰也好,還是黑格爾也好,他們對于中國文明的認識都同這些思想家所處的那個時代的認識水平有關,甚至于同這些作者的主觀思想體系的邏輯走向有關(比如黑格爾的三段式)?倘若承認這一點,那是否意味著,西方人對于中國文化和文明的認識,也同樣與時代的發展階段有關?進一步說,這是否意味著,隨著經濟和交往的日益全球化,不同文明彼此間的理解也在同時得到發展和擴大?
第六個問題。作者承認不承認,中西文明早期無瓜葛的重要原因是因為受到早期人類生產方式和交往方式的實際制約?倘若如此,那就意味著,隨著全球生產方式的日益趨同和交往手段的日益便利,文明間的聯系已經成為單個文明能否在競爭性的世界中持續發展的條件。在這種情況下,又如何能夠用早期文明之間的互無瓜葛來證明當代文明間的不可理解?
第七個問題。所謂“西方邏輯”是指什么?“中國邏輯”又是什么?作者是否想說,所謂“西方邏輯”或者“中國邏輯”是指那種由于各民族的文化和文明特質所決定了的特殊的思維方式、生活常識、集體意識或者某種思維定勢?
第八個問題。作者承認不承認形式邏輯作為人類思維形式的普適性?
第九個問題。作者承認不承認理性原則和理性能力對于各文明國家人民的普適性價值?承認不承認理性能力的擴展不僅意味著人類對于自然對象的認識的深化,同時也意味著對于人類自身、人類社會以及不同文明之間客觀認識的深化?
第十個問題。假如作者承認上述第八和第九個問題的真實性,那么,這是否意味著,那些構成各個不同文明之間相互理解障礙的特定的思維形式和內容,自然也包括妨礙中西兩種文明間相互理解的那些特殊性質的思維形式、內容以及由此產生的行為方式乃至于社會現象,伴隨著交往的擴大,尤其是伴隨著理性能力的擴展,也將逐步得到理解而不是相反?換句話說,構成理性認識重要任務的,其中就包括對于文明特性的理解和解釋?比方說,甚至于包括對于遠古時代某些氏族社會中普遍存在的集體無意識現象的理解?假如作者的回答是肯定的,那么,作者還有什么理由斷定中西邏輯之間的不可理解性?
第十一個問題。所謂“西方邏輯”和西方社會汗牛充棟的理性認識的積累是什么關系?我們難道可以將這兩者在根本上劃上等號嗎?換言之,在這些浩如煙海的理性認識成就中,難道不存在具有普適性價值的人類的共有財富嗎?退一步說,人們難道可以僅僅將自然科學的成就視為普適性的人類共有財富,與此同時卻否認人文和社會科學領域內同樣存在豐富的具有普適性價值的人類共有精神遺產嗎?假如回答是否定的,那么,作者又怎么可以僅僅用“西方邏輯”來簡單化的概括這些認識上的和思維上的歷史遺產、內容和歷史演進?
第十二個問題。至于拉莫(Joshua Kooper Ramo )所提出的“北京共識”問題,作者真的了解該文所涉及的那些領域以及作者在“北京共識”一文中所表達的真實觀點嗎?“北京共識”是針對上世紀九十年代基于自由主義政治和經濟學說之上的“華盛頓共識”在指導轉型期國家政治和經濟生活時普遍的失敗而提出來的。在此歷史階段中,中國作為同樣處于轉型期的國家按照自己的方式,走出了一條與“華盛頓共識”所開具的藥方大相徑庭的道路,并且取得了經濟上的持續增長和社會生活的日益繁榮。在拉莫看來,西方社會的舊有的和占據統治地位的自由主義意識形態和學術傳統難以對此進行理解,因為這種發展和繁榮所依循的路徑同這些傳統所主張的哪些東西是如此格格不入,乃至于對于這種意識形態和理論的正確性提出了挑戰。然而,這并不意味著中國模式對于所有認識形式都是不可理解的。因為拉莫本人所提出的“北京共識”便是對于這種中國模式的歸納和理解(且不論這種歸納和理解是否正確)。拉莫甚至于認為他的概括和結論構成了直接同“華盛頓共識”相對立的,對于第三世界和指望發展的那些民族國家的有用的共識。這種情況說明,拉莫的文章恰恰提供了西方人士能夠理解中國情況的例證。殊不知,作者竟然把這樣一個例子也拿來作為證明西方邏輯不能理解中國的證據。
并不需要邏輯的展開和進一步的論述,人們只要對于以上問題給與是或否的選擇,結論似乎就涇渭分明了。當然,我希望能有機會進行系統的展開,那樣將有利于認識的進步。
200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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