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7月27日召開的江蘇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上,江蘇省審計廳廳長朱堯平作了2004年審計工作報告。報告中對教育亂收費問題的審計尤為引人注目。朱堯平在報告中說,不少學校擅自突破國家的收費規定,變著花樣亂收錢,處心積慮亂花錢(7月28日《南京晨報》)。
報告中提到的一些教育亂收費問題主要如下:各市物價部門自行審批收費項目8項,
收費302.63萬元;學校自立收費項目19項,收費572.25萬元;超范圍、超標準收費和已取消項目未及時停止收費合計55.68萬元。另外,收取捐資助學款問題依然嚴重,據對6個市的9所學校審計情況統計,2004年共收取2243.61萬元。
關于教育亂收費的問題,多年來,有關方面已經想到了足夠多的治理辦法,什么“一費制”、“收管分離”等。不過,盡管這些辦法都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想做到根治教育亂收費是不可能的,原因很簡單,不論什么辦法都沒有改變教育資源配置不合理的現狀。而教育資源配置不合理的結果就是“擇校”現象越來越熱,“擇校費”也就越收越多。
經過多年治理,一些小來小去的亂收費已經不多了,唯有“擇校費”的問題沒有什么改觀。不論在哪里,“擇校費”都是教育亂收費的真正大頭。審計結果也表明,江蘇省的“擇校費”的數額比其它所有教育亂收費的總和的一倍還多。
而在現有情況下,想治理“擇校費”絕沒那么容易,因為這不僅僅是一個學校的問題,而是當地政府部門的問題。家長們追求優質的教育資源無可厚非,一些學校擁有優質的教育資源也是客觀事實,那么,這個“擇校費”怎么去治?不可能去治家長,而想改變目前的辦學不均衡問題幾乎沒有什么可能,政府部門又不想作為……正因為如此,所以說“擇校費”此題暫時無解。
劉兵(黑龍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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