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暉
從2008年以來,我國實行以擴張投資來拉動經濟的“反危機”政策,各地一片“大干快上”之聲,各方面的投資都“超額”,但惟獨真正的“保障房”在運作中卻明顯被冷落。不僅如此,在“保障性住房”這個大盤子里還奧妙無窮。總的來講,在這個盤子中“濟貧”目的相對明確的廉租房比含義模糊的“經濟適用房”更受冷遇。這兩年政策有所變化,一是“經適房”規定了面積上限,嚴格了買者資格審查;二是“保障性住房”的提倡重點從經適房轉向了廉租房。
而與此同時,開始受到限制的“經濟適用房”卻越來越向官員傾斜。另一方面,廉租房建設不僅在熱鬧的宣傳背后面臨實質性的冷遇,而且其制度性的扭曲也不容忽視。媒體不時報道的違規租售之類尚屬小者,根本問題還在于廉租房如今基本上仍是以戶籍居民中的窮人為申請者,而與當代城市化大潮中2億進城 “農民工”的安家需求沒什么關系。
最近一些城市,如重慶、昆明等提出要為農民工建廉租房,這個動向值得稱贊。但是,不要說這還只是計劃,何時能夠兌現還遙遙無期,即便開始兌現了,其幫助的對象仍然是“農民工”群體中的“上層”。因為申請人必須先取得“暫住”資格,而這又要求有相當的門檻,如 “穩定的工作”、“固定的合法住處”之類。
即便對于有 “居住”資格的農民工,而且城市愿意逐步將廉租房政策惠及他們,通常也都以僧多粥少為由,擬采取“分配”制而非搖號制來確定申請人,即把很少的廉租房指標分到各用工單位,用以安排單位青睞的優秀農民工。
總之,廉租房不給農民工,經適房優先公務員。這類制度缺陷嚴重地扭曲了我們的住房保障建設。在國際上,福利政策都具有幫助弱者、減少不平等的再分配功能。
而改革前我國的“福利”與特權掛鉤,福利覆蓋面從最強者開始,初始分配或許比較平均,“再分配”卻增加了不平等。我把這種狀況叫做“負福利”,改革就是要使中國走出負福利狀態。這當然不能一蹴而就,但至少不能倒過來加劇負福利。我們應當共同防止負福利的加劇,到了福利機制由負轉正后,高福利還是低福利才能成為真問題。(作者系清華大學教授;本文摘自《經濟觀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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