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濤
今年3月份全國兩會召開前夕,新華網推出的網上調查表明,“收入分配”當仁不讓地占據了民眾“最關心話題”榜首。胡錦濤主席在五一“國際勞動節”發表致辭時也鄭重承諾,要“不斷增加勞動者報酬”、“讓廣大群眾實現體面勞動”。
然而,正如歷史上其他一切前進的改革一樣,打破舊的收入分配格局勢必觸動少數人的利益,因而將其形容為一個“與虎謀皮”的過程決不為過,它永遠不可能如我們事先所希望的那般一帆風順。據媒體近日披露,作為改善勞動者收入根本性制度保障的《工資條例》,在壟斷央企和一些利益集團的羈絆下,不得不面臨第六次“難產”的尷尬處境。
通常來說,衡量一國居民收入分配是否合理,可以有兩個視角:一個是絕對比較,另一個是相對比較。
從絕對比較來看,不可否認,改革開放30多年來,中國人的生活物質條件確實一直在改善。但問題是,許多人確實在心理層面并未感受到這種增長。全國總工會近期一項調查顯示,75.2%的職工認為當前社會收入分配不公平,61%的職工認為普通勞動者收入偏低是最大的不公平。這或許并非只是主觀臆斷,數據明確顯示,23.4%的職工5年內未增加工資;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早前的一份調研報告同樣證實,1993-2004年長達12年時間里,珠三角地區月工資水平只提高了區區68元,若扣除消費物價增長因素,實際等于是負增長。這些結論顯然與中國經濟1990年代以來年均9.5%高速增長的事實形成了巨大反差。
而從相對比較來看,情況恐怕更不容樂觀。除了地區收入差距和城鄉收入差距外,行業收入差距已成為當前中國社會的一個突出矛盾。據統計,1978 年中國工資最高與最低行業平均工資之比僅為2.1:1,而2008年已上升到11:1。一些公開資料指出,盡管石油、電力、電信、煙草等壟斷行業的員工不到全國職工人數的8%,卻相當于全國職工工資總額的60%左右——這還不包括壟斷行業內部形形色色的灰色收入。
因此,我們也就不難理解《工資條例》為何會被視為中國收入分配改革的標桿,它實在是承載了億萬勞動者過于沉重的期盼。對于多數人來說,通過勞動獲取工資收入仍是當前最主要,甚至是唯一的收入來源。
就《工資條例》而言,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兩大政策亮點是“同工同酬”和“建立工資集體協商制度”。一旦獲得通過,就意味著勞動者在分享經濟增長紅利方面將獲得更大的話語權和法律依據。舉例來說,壟斷央企今后不得不將以往只有那些高高在上的編制內人員才能獨享的豐厚福利待遇與數以百萬計的“派遣工”平等分享,這顯然是央企們難以負擔的;1.5億農民工或許也將獲得與其他城市勞動者相同的法律地位;而在一些企業內部,管理層與普通工人數十倍收入差距的神話也將成為歷史。
正因為如此,一些既得利益者千方百計地試圖將該條例一拖再拖、直至“拖殺”。然而,正如古人所云,“青山遮不住,畢竟東流去”。中國目前所經歷的階段并非別人就沒有走過,我們周邊一些經濟體,如日本、韓國和中國臺灣在上世紀50-70年代的經濟起飛的過程中,都曾經歷了收入差距的急劇惡化,但最終還是走向了“均富”或“均等化”的社會經濟模式。中國握有后發優勢,有大量成熟經驗可供借鑒,只要改革信念堅定,一切險阻都會煙消云散。
此外,還必須強調的是,當我們將2010年定義為中國經濟“結構調整年”時,要充分認識到:“調結構”決不單單是指制造業的產業升級和節能減排,它至少還同時包括三層更深刻的涵義:第一,提升消費對GDP的拉動作用,改變以往增長對政府投資和出口的片面依賴;第二,戒除地方經濟對房地產這一“支柱產業”的成癮癥,更不能讓整個中國經濟被少數開發商和利益集團綁架;第三,收入分配結構的重新調整,從以往的一味追求“效率”到今后的更注重公平。而在上述四層涵義中,收入分配改革占據了關鍵地位。中國經濟要想實現新的飛躍,這絕對是一個繞不過去的關口。
(作者系宏觀經濟分析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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