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北京青年報報道:由國內28家制鹽企業簽署意見的《全國部分大中型制鹽企業對鹽業體制改革的建議》,已于去年12月上報國家發改委和國家工信部。消息人士稱,鹽業體制改革的方案可能先由國家發改委內部通過,然后由工信部會簽,再上報國務院待批,估計1月上旬將上報國務院。(1月7日《重慶晚報》)
家家都有鹽罐子。按健康飲食標準,每人每天攝入食鹽6克,以3口之家計,一年需攝入食鹽13斤。因國人口味普遍較重,3口之家一年實際攝入食鹽普遍多于13斤?梢姡胞}改”一旦推開涉及天下民生。
自漢武帝始,中國歷朝歷代都對鹽業實行國家壟斷經營。漢代實行“鹽鐵專營”,很大程度上緣于武帝“廓土斥境”,全面對匈奴作戰,欲建豐功偉業。無奈,僅軍費一項缺口甚巨,武帝問大農令(財政部長):誰能令國家籌集錢糧,令國庫充盈?大農令說:找山東大鹽商東郭咸陽,河南大冶鐵商孔僅,他們那么會賺錢,政府和他們搞合作開發,國家也賺錢。武帝大喜,遂任命桑弘羊擔任大農丞(大農令副手),“盡管天下鹽鐵酒糧之事”。
到了今天,鹽稅對財政貢獻就國家而言已無足輕重,可政府卻繼續實行鹽業專營,似乎很難讓人理解。一方面,壟斷做派帶來的數倍暴利廣遭輿論詬。涣硪环矫嬲畢s有難言之“大隱”。
在古代,鹽僅僅是生活必需品,在現代,鹽還是重要化工原料。由于工業鹽有毒,食鹽必須衛生安全,二者生產加工成本差價巨大。又由于工業鹽與食鹽均為白色晶體或粉狀物,百姓很難用肉眼鑒別,一旦取消專營,在目前的商業倫理和社會道德現狀下,百姓“誤食”工業鹽的風險極高。這就造成“鹽市”放與不放不只是打破壟斷那般單純,還直接涉及到百姓健康與安危。
既然政府有難言之隱,大可繼續維持壟斷經營格局,為何又要推進“鹽改”?道理在于政府首先面臨兩難:凡市場壟斷必結出尋租、腐敗、高價等三只“歪瓜”來,政府壓力很大;如今講法治,鹽業壟斷最新依據是1996年版的《食鹽專營辦法》(國家級行政規章),可自從頒行《反壟斷法》后,二者直接沖突,維持鹽業體制不改,與依法治國直接抵觸,難向輿論和社會交代。
鹽業壟斷中國唯一。其制度特征是,只對食鹽實行專營,工業鹽是開放的。受暴利誘惑,全國有4000余家鹽廠(場、礦)欲生產食鹽,政府則只對其中97家頒發生產許可證;流通環節,全部食鹽除政府鹽業公司外一概不許指染;經管環節,鹽業專賣局與經營公司一套班子兩塊牌子,裁判與運動員一肩挑。另外,本次醞釀“鹽改”還有個動因:已獲生產許可證的大中型鹽企希望在維持生產環節準入門檻的前提下,促使政府開放流通市場。當多元資本進入流通環節,食鹽“收購方市場”很可能顛覆為“賣方市場”。也即,一旦目標達致,現有鹽企替壟斷打工的局面將得以改變,鹽企擁有了賣鹽的議價權。于是一份《全國部分大中型制鹽企業對鹽業體制改革的建議》遞到了國家發改委,客觀上對“鹽改”起了逼宮作用。
目前市面上(以上海為例),普通加碘食鹽1.5元一袋(450克),打破壟斷后價格多半會下跌,這對百姓節只是利好。但另一方面,百姓普遍難免擔心,一旦生產準入許可取消,尤其是流通環節專營取消,有毒的工業鹽流入食鹽市場如何監管,這在現階段幾乎防不勝防,稍有紕漏就可能鬧出人命。說句大實話,吃鹽畢竟不是吃面,若監管缺乏保障,絕大多數百姓寧可花錢“買”壟斷來增加健康安全系數。如果非放開不可,則希望“鹽改”走小步,譬如先適度放開生產環節,等條件成熟(社會商德環境允許時)再逐步開放流通環節,以避免“一放就亂”、“一放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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