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jīng) > 評論 > 信用卡三大毒瘤面臨司法利劍 > 正文
媒體曾經(jīng)報道的“云南許霆”何鵬案,是繼廣州許霆案之后又一被人們關注的焦點話題。近日,在云南省有關部門的高度關注下,何鵬案發(fā)生了逆轉(zhuǎn):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近日將何鵬案的刑期減為8年零6個月。目前,該案已經(jīng)上報到最高人民法院進行復核,一旦得到最高人民法院核準,何鵬將于下月獲釋(12月15日《云南信息報》)。
對于“云南許霆”何鵬案的逆轉(zhuǎn),有人說是公民社會的進步,又有人擔心是媒體輿論干預司法,破壞司法獨立的壞榜樣。不論觀點如何,討論都有利于法治社會和公民社會的共同進步。一方面通過討論可以促進法律法規(guī)的健全與完善,以及量刑標準的統(tǒng)一或調(diào)整,最終維護司法公正,提高司法的公信力與權威性;另一方面,廣大公民也會從許霆案、何鵬案等類似案件的討論中,提高公民意識與責任意識。特別是做一名遵紀守法的公民是最基本的責任與義務,是建設公民社會的基石。
換個角度來說,許霆案改判,何鵬案逆轉(zhuǎn),理應促進公民守法觀念、守法精神增強。畢竟,從事實上來看,即使改判了,許霆、何鵬等都已付出了沉重的代價,這一點恰恰被社會輿論所忽略。這也告誡人們只有遵紀守法、秉持善良道德,才能真正推動和諧社會的形成。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15日聯(lián)合發(fā)布了《關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信用卡“惡意透支”構成犯罪的條件作了明確規(guī)定。希望這次兩高司法解釋能成為公民社會進步、公民責任增強的“起跑線”。王旭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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