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 > 評論 > 多個城市醞釀上調水價 > 正文
■李妍
近兩個月,國內多個城市水價上調,其中洛陽、寧波等地的自來水公司,紛紛以虧本為由要求上調水價,受到廣泛質疑。對此,清華大學環境系水業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濤表示,自來水公司屬于“賬面虧損,但實際上利潤并不差”,其員工福利都很好。他們擁有壟斷利潤,但賬面又是虧損的,因為利潤被合法轉移了。
作為壟斷企業的自來水公司,在漲價之前又拿“虧損”說事,實在是把住了公眾雖對漲價頗有微詞,卻又苦于無證據證明其實非虧損的現狀。
那么,誰又來證明這些數據的真實性呢?據稱,這些壟斷企業的資產負債情況審計,都有所謂的審計事務所參與,自然也容不得普通公眾輕易質疑了。
于是,一場場所謂的價格調整聽證會,往往是還沒聽證,就注定了壟斷漲價方勢在必得的結局——且不說聽證短短幾小時內,公眾無法核實壟斷企業羅列出的那一堆堆“虧損數據”的真實性;就算這些數據是真實的,造成虧損的每個具體項目,是否具備讓公眾埋單的合理性?是否一些本該算作利潤的收入,卻單獨列出從而造成賬面虧損?這些疑問,公眾都很難在聽證會上得到釋疑。
面對壟斷企業攤在眾人面前的一筆“糊涂賬”,水務業內專家傅濤卻一語道破天機:“自來水公司屬于‘賬面虧損’,實際利潤并不差,員工福利都很好,他們擁有壟斷利潤,只是被合法轉移了。”
搞了半天,壟斷企業時常哭哭啼啼的“虧損”,只不過賬面上的數字游戲而已,哭喪著臉高喊著虧損的背后,藏著的卻是悶聲發大財的竊笑,這或可稱為壟斷行業慣常的“壟斷性虧損”。
作為公眾生活必不可缺的公共產品,自來水企業本就應承擔著“保本微利”的公共責任。在造成水務“虧損”的成本核算問題上,應該向公眾早早明晰的正是,究竟哪些才能計入企業的成本:城市管網費用理應作為公共項目由財政承擔;水務企業由于對管網管理不善,造成管網漏損的損失更不應由民眾埋單;企業自身設置是否機構臃腫,人員龐雜,從而造成巨額人工費用?這些應該進行自我梳理的內部問題,更不能轉嫁給普通消費者。
與此同時,作為公眾日常生活必需的公共產品,政府對水企業的成本及價格形成,也理應肩負起監控管理責任。對于此輪水價上漲,有輿論曾指出也與外資進入水務行業有關。實際上,在英國,政府將水務系統賣給私營公司后,也并非一賣了之,而是一直對水價成本進行有效監控。政府通過分析,知道哪些虧損部分是需要提價來解決的,哪些虧損部分是需要公共財政增加支出來解決的,而不是只要虧損就漲價,只要虧損就讓消費者來承擔。
也只有這些成本公開,政府進行價格監控的思路運用到諸如水務之類的壟斷行業上,“壟斷性虧損”才會少許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