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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雷
據人保部知情人士透露,一部涵蓋所有行業國企高管薪酬的總規范正在制定中,并將于兩會前上交給國務院審批。據透露,高管與職工薪酬差將控制在10-12倍之間。
國有企業高管的薪酬究竟多少合適?和普通職工的收入差距究竟多少倍合適?這些問題的實質不是數字問題,也不是一個規定可以控制的。
我們看到美國總統奧巴馬給華爾街高管限薪50萬美元,興奮得不得了,紛紛呼吁中國的限薪令,殊不知,他僅僅限制的是得到政府資金救助的美國公司,而不是所有公司。另一方面,香港和記黃埔集團董事總經理霍建寧一億三千六百多萬港元的年薪,又成為一種美談。
我們很容易受外界的影響,人云亦云。實際上,薪酬設計是一門?频目茖W,不是簡單的一個“限”字能夠解決問題的。從個人情感來說,只要企業效益好,職工待遇好,并具有可持續發展的能力,高管拿和他工作相稱的年薪,即使再高,即使是國有企業,也沒有什么不可以的。
我國的國有企業,由于高管同時又是高官,他們的薪酬設計缺乏科學的評估機制,也沒有相應的監督機制,在某種程度上,他們的薪酬是自己決策的,責權利沒有很好地明晰。
因此,正在制定的國企高管薪酬的總規范,主要任務不是限制薪水,而是明晰國企高管的身份,明晰高管的責權利,制定一套科學的國企高管薪酬決策機制和監督機制,完善國企高管的薪酬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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