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謙石
最近國外和國內同時暴出多項企業高管的“高薪門”丑聞。那邊廂,奧巴馬在看到媒體報道受援助金融機構的高管仍然高薪厚祿時,直斥之為可恥,并立出新規:受助金融企業高管年薪50萬美元封頂。這邊廂,媒體從蛛絲馬跡中發現國泰君安2008年人均年薪超百萬,又掀起了一番討論和批評,隨后又傳出財政部有意為國有金融高管限薪280萬元人民幣的消息。
人們仍在對高管身價的天花板到底設在何種水位上爭論不休,但不管怎么樣,備受金融危機折磨的投資者和普通百姓的憤怒總算是稍稍平息了,此事似乎該告一段落了。
然而,事情并非如此簡單,如果不能為限薪令提供充足理由,今后環境一變,類似爭議恐怕會再度出現。如果限薪僅是當前金融危機環境下的特殊措施,那就是對把這件事簡單化了。表面上看,美國限薪對象為受政府救助的金融機構,中國限薪的對象為國有機構,前者不難理解,因為千瘡百孔的機構都瀕臨死亡了,高管還要發上一筆,道義上是可恥的;后者將限薪政策建立在“過高薪水是國有資產流失”這樣一個理論前提上。這就直接引出了如下問題:不在援助之列的金融機構該不該限薪?非國有金融機構該不該限薪?
相信大多數人都會認為:非國有機構高管的價格應該由市場來確定,政府無權干預。持這種觀點的人是在把金融業和其它行業等量齊觀了。按照英國金融時報評論員馬丁·沃爾夫的說法,銀行是一個喜愛風險的行業,但卻作為公共事業得到保障,沒有哪個行業在將利潤私有化、將損失公有化方面可以與銀行相比。金融是唯一能拖垮整個經濟的行業,其外部性決定了“大而不能倒”,正因為此,金融機構的高管才有膽量頻頻冒險豪賭。
人們有一種印象,似乎金融業是一個存在長期超額利潤的行業。例如,1997年到2006年之間英國各銀行的凈資產收益率(ROE)中值為20%,2006年愛爾蘭、西班牙與北歐國家的ROE也達到20%。然而,以一個世紀為跨度,全球長期ROE卻只有6-7%,如果利潤率平均化原理有效,那么如此高水平ROE接下來會有大量的銀行破產情況出現。事實上也確是如此,美國1980年代末的儲貸危機,1990年代上半期的國際借貸危機以及眼下幾乎全軍覆沒的海嘯式危機,無不是金融機構激進冒險的結果。高管們領走了豐厚的回報,等到公司破產時,他頂多只需要卷起鋪蓋走人,甚至有的臨走時還帶走了一大筆補償金。中國的情況也是類似,當年證券業在世紀之交的行情中大冒風險、大搞委托理財后引發全行業壞賬,最終仍然是通過公共資金來恢復局面。
由此觀之,金融業與其它市場化經營的行業存在本質差別。它超額利潤的一部分來自監管者設置牌照造成的壟斷利潤,在中國,大量的金融服務價格都由行政管制,是超額利潤主要來源;另一部分則來自從公眾手中掠奪過來的保險費(它本來是應該為其冒險繳納這筆費用的)。那些拿走數百萬數千萬年薪的高管們,總喜歡以他們為公司“創造”的巨額利潤為辯護的借口,不僅心安理得,甚至還嫌其過少,一旦公眾明白這些高額利潤的真正本質后,這樣的辯護還有說服力嗎?
金融高管薪酬體系和激勵機制的不合理,是金融海嘯的罪魁禍首之一,急需進行實質性改革。在美國,給高管限薪不應局限于受援助機構。在中國,給金融高管限薪,也不應局限于國有機構。在人才爭奪的環境下,單純給國有金融機構高管限薪,只會導致其競爭力下降,而這又會反過來給那些要求解除限制的人以巨大的游說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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