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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2009年也是保險業結構調整的最佳時機。第一,金融危機尚未見底,2009年的外部形勢依然嚴峻,迫使保險公司收縮短期投資型業務、減弱快速擴充規模的沖動。第二,經歷了2008年投資型業務大起大落帶來風險的教訓,公司風險防范意識增強,對結構調整的主動性增強。第三,經過國際金融危機的教育,公司對壽險經營規律的認識不斷深化,對壽險業務發展方向有了更清楚的認識。
保險行業調整結構,就是要大力發展風險保障型業務及長期儲蓄型業務。特別是對壽險業務,應當堅持“短期變長期,躉繳變期繳,加大風險保障成分”的方向,逐漸使內含價值高、抵御金融危機風險能力強、業務穩定性好的長期期繳保障型壽險產品成為業務主流。
保險監管部門也應抓住這個契機,通過嚴格監管,推動行業優化結構,這樣既有利于應對當前的危機和挑戰,防范行業發生系統性風險,又為行業長期健康發展打下一個良好的基礎,促進行業平穩健康增長。強化產品監管和強化償付能力監管將是監管機關推動結構調整的兩個主要手段。強化產品監管,提高產品的準入門檻,排除期限過短、沒有保障成分的產品,促使保險公司銷售期限長一些的保障型產品,引導保險產品的發展方向。強化償付能力監管,可以增強資本約束,促使保險公司控制規模、注重業務內含價值,進而促使公司注重長期、期繳、保障性強的產品,提升業務盈利能力。
保險業發展對金融危機下中國經濟發展的貢獻
根據保險產品的主要特征,保險行業積極發展核心業務,可以從兩個方面支持政府應對金融危機、服務我國經濟發展。一是保險產品能夠提供風險保障,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發揮財務穩定器的功能,減少人民群眾的后顧之憂,這將對提振內需起著積極作用。二是保險業務集聚長期資金,可以直接參與基礎設施投資,對拉動經濟增長起著積極作用。-
(責任編輯 孫芙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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