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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保監會主席助理 陳文輝
全球金融危機下保險核心業務表現穩定
這次金融危機席卷全球,對各國金融業影響巨大。同時,我們發現一個有意思的現象,就是保險業務在此次全球金融危機中并沒有受到大的沖擊。美國國際保險集團(AIG)瀕臨倒閉,主要是旗下衍生產品投資出現問題,其保險業務依然是健康和富有價值的;富通集團(Fortis)出現問題,重要誘因是收購荷蘭銀行,其保險業務也沒有出現虧損;一些專注于傳統保險主業的公司,比如紐約人壽(NewYorkLife),其保險業務經營非常審慎,受到危機沖擊很小,標準普爾和惠譽兩家評級機構都在金融危機期間給予其最高財務評級。
分析其中的原因,主要是由于保險產品的特征使其具有較強的抗金融危機風險的能力。保險產品具有兩個主要特征,風險保障特征和金融產品特征。保險產品的首要特性是風險保障。保險產品是應對風險事件的重要財務穩定工具,風險事件的發生主要不受金融市場影響,因此,金融危機,特別是投資市場的波動對風險保障產品不會產生大的影響。另一方面,保險產品具有金融特征,特別是壽險產品具有很強的資金集聚能力,甚至還提供保證利率。這些金融特征使保險產品容易受到金融市場波動的影響,但是在國際上,壽險產品期限較長,又往往采用期繳保費的形成,可以通過分散現金流將短期投資波動在更長時間內給予熨平,因此,長期期繳壽險產品具有比其他金融產品更強的抵御金融危機的能力。
經過金融危機沖擊,我們更清楚地看到,風險保障型保險產品和長期儲蓄型保險產品,抵抗金融危機風險的能力較強,是保險行業的優勢業務和核心業務。
中國保險業的業務結構問題
自1980年恢復國內業務以來,中國保險業發展迅猛,年均保費增長速度超過30%。相對于規模的快速增長,中國保險業的業務結構還不合理。從壽險業務看,呈現出短期業務多、躉繳占比大、去風險保障功能的特點,過于注重短期投資型業務,風險保障型業務和長期壽險業務占比并不高。2008年1~11月,意外險和健康險這兩類主要的風險保障型業務合計占比僅為10.6%;新單業務中,10年期以上期繳業務占比僅為12%。從非壽險業務看,車險業務占比過高,2008年1~11月,占比達到72.62%。
業務結構不合理,其根本原因是保險行業還處于初級階段,發展方式還比較粗放。一些保險公司急于擴大規模,注重保費增長,輕視業務內含價值和風險防范,寄希望于通過大量收取保費進行激進投資來快速賺錢。于是壽險公司就大力發展保費高的投資型產品和躉繳產品,過度宣導保險產品的金融特性、并與其他金融產品進行攀比,縮短保險產品期限,用短期投資回報來吸引客戶購買。這樣就會導致短期業務多,躉繳業務多,投資型業務多,保險保障功能不強的現象發生。
這樣的業務結構不利于保險行業的科學發展。一是不能發揮保險行業的技術優勢,即風險管理與長期資產負債匹配管理,難以形成保險行業的核心競爭力;二是受金融市場影響大,弱化了抗金融危機的能力;三是業務增長的可持續性不強,續期保費難以提供穩定的支撐,保費增長大起大落的風險加大;四是產品同質化,業務技術含量低,保險公司進行低層次的價格競爭,損害行業的盈利能力。而且,這樣的業務結構也不利于保險業服務經濟社會發展。風險保障業務少,長期業務少,難以充分發揮保險業獨有的財務穩定器功能和長期資金供給功能,不能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對保險行業的要求。在2008年的四川汶川大地震中,保險業賠付約為10億元,與幾千億元的災害損失相比,承擔的補償比例太低,遠遠不能體現保險業應當發揮的重要保障作用。
隨著國際金融危機的傳遞,中國保險業也受到一定沖擊。消費者信心受挫,對投資型產品的需求急劇下降;保險產品投資回報率下降,低于投保人預期,造成投資型產品退保增加,防范退保風險的壓力加大;保險業務內含價值不高,投資損失直接導致償付能力充足率下降,公司可持續發展能力受到影響。業務結構不合理的弊端已經開始顯現。
應對之策:結構調整
面對全球金融危機,中國保險業應該加大力度推進結構調整。結構調整,可以改變保險業務的風險構成,化解和防范風險,有利于保險公司在困難時期渡過難關;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強業務發展的穩定性,突出保險行業優勢,增加業務內含價值,轉變發展方式,提升可持續發展能力。2009年,結構調整既是防范化解風險的重要手段,也是轉變保險業發展方式的重要著力點;既能解決短期危機問題,又能著眼于長遠發展、抓住機遇、化危為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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