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浪財經 > 評論 > 中國行動應對經濟下滑風險 > 正文
繼此前國務院公布4萬億投資、央行大幅降息等一系列經濟刺激措施后,中央在振興經濟方面還有多少牌可出,成為人們普遍關心的話題,近日突然受到熱炒的消費券被認為是值得考慮的辦法之一。但實際上,關于發放消費券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目前各界爭議頗大。
正方
現在發消費券時機再好不過
按照蒙代爾的計算,中國的年GDP是28萬億人民幣,1萬億消費券對于有效需求的刺激只有3.5%,但如果把消費券限制在三個月內花完,28萬億人民幣的GDP除以4,有效需求可達到14%,這樣可以有效刺激中國經濟增長。
東興證券銀行分析師王保倫認為,目前拉動中國經濟的“三駕馬車”都呈現下滑趨勢,經濟已經明顯減速,應變之道迫在眉睫,當前力所能及的方式是通過擴大內需來刺激經濟。由于消費者對未來經濟預期不好,消費者的消費愿望是減弱的,但每到消費旺季時,消費者的消費愿望會增強,現在馬上要過元旦和春節,在這個時候發放消費券是最合適不過的。
反方,
提振消費信心才是當務之急
《上海商報》的一篇文章指出,中國今日之所以不能啟動國內消費市場,關鍵還在于這十幾年來的收入分配不盡合理。發放消費券解決不了這個問題,而應在收入分配上,由過去的過分傾向政府、資本和管理,轉為傾向技術和勞力,增加廣大中低收入人群的收入和社會保障,這樣才能有效地拉動內需。
商務部研究員梅新育也對發放消費券的建議提出了異議。梅新育認為,在當前中國經濟緊縮的情況下,提振消費信心才是當務之急。而要提振消費信心,必須改變消費者預期,主要在兩個方面做工作:一是要改善對就業的預期,創造就業機會;二是要改善對可支配收入的預期,如建立和完善社會保障制度,滿足消費者保障性住房需求等。
一問:人人有份還是限定人群?
有學者指出,消費券最好要發到缺乏消費能力的人手中,也就是要“排富”,最近成都市消費券發放就是針對低保困難人群。中國人民大學的楊瑞龍教授解釋說,對于很多人來說,即使不發放消費券,購買生活必需品的錢也是要花的。給這部分人發放消費券,就會產生所謂的“替代效應”,無法刺激消費;而對于收入水平較低、購買油、米等都有一定困難的社會群體而言,領取到消費券,應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刺激需求。
不過也有反對者認為,日本上世紀90年代就曾向15歲以下65歲以上以及弱勢群體發放消費券,結果僅有三成被用于消費,而六成以上則被轉化成現金存入了銀行,因此這種發放方式并不可行。最近我國臺灣地區向每戶派發3600元新臺幣的消費券計劃正在進行當中,日本2009年度預算草案中也包括給全民發1.2萬日元(約合人民幣924元)“紅包”的內容,此舉得到了包括中金公司在內的眾多機構的歡迎。
二問:中央發還是地方發?
如果要在全國發放消費券,發放權是收歸中央還是下放地方?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