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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飛機公司”掛牌的真正意義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14日 02:20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目前國際上最前沿的研究成果認為,正確的項目評估方法應以實物期權理論為核心,通過對項目各種權利及其價值的分析來確定項目的價值,并以此決策項目。 “大飛機公司”包含了從研發、制造和試驗等一系列資產,如果這些資產能分階段打包上市的話,就可以給整個大飛機項目的評估提供最客觀的決策依據。這也許才是這些“大”字頭項目組建公司的最大意義所在。 ⊙ 田 立 中國商用飛機公司(俗稱“大飛機公司”)5月11日正式掛牌成立了,其意義可不同于一般的公司成立,因為以往像這樣涉及重大國計民生和國家安全的項目,從來都是國家直接撥款、“秘密”研究、運行的。而現在情況變了,過去屬于高度機密的運載火箭項目都要成立公司面向市場了。中國航天集團今年3月就曾宣布,擬將“長征5號”運載火箭(俗稱“大火箭”)相關資產組成公司并登陸A股市場。這一方面反映了政府行為的透明性,有著重要的社會意義,另一方面也給決策者今后重大經濟決策創造了市場基礎,經濟意義更加重大。 自從去年國產支線飛機下線、各種“大”字頭項目即將上馬的信息陸續披露以來,我就一直在琢磨這樣一個問題:這些項目是怎么決策的呢?按照一般的項目決策理論,項目除了要在技術、場地、原材料等方面可行之外,財務評價的結果是決定性的,也就是說,項目如果不具有盈利的財務特征,其他方面再可行,也是不行的。但這一準則似乎不適用于涉及國家安全的項目,比如我國第一顆原子彈的研制,按照當時的經濟水平,這個項目的財務可行性幾乎不存在,但后來的國際形勢證明,“原子彈項目”實在太必要了。于是,久而久之,國人就形成了這樣的認識:只要是國家的重大項目,就不需要財務評價了,只要符合定性推斷的國民經濟評價利益或者國家安全利益就行了,其實這是個錯誤認識。除了“絕密”的重大項目的確不易披露之外,國家的其他重大項目(尤其是經濟項目)的決策,還是應該以經濟利益的定量分析為核心,需從財務角度衡量項目是否可行。但這就有了一個問題,有些國家重大項目(非絕密級的),若用財務評價的辦法肯定不可行,比如載人航天,這樣,我們的財務評價還有什么意義呢? 其實,這不是財務評價本身的錯誤,而是現有項目評估理論和方法的錯誤。根據現有項目評估理論,任何項目都必須滿足凈現值法則要求(即凈現值大于等于零)才算可行。而這個凈現值的基礎是對未來現金流的明確,也就是說凈現值法則的基礎是建立在確定性基礎上的。但現實世界卻不會如你想象的那樣一成不變,而是一個不確定性要素的集合,在這種情況下,你非要用主觀判斷的確定性數據來評判一個項目是否可行,當然就不對了。 目前國際上最前沿的研究成果認為,以凈現值法則為基礎的項目評估理論是錯的,正確的方法是以實物期權理論為核心,通過對項目各種權利及其價值的分析來確定項目的價值,并以此決策項目。就拿現在的“大飛機”項目來說,除了一些的確可以明確的現金流(比如期初投資等)之外,它還包含了諸如擴充期權(以追加成本為執行價格“購買”一定比例的規模擴大的“買方期權”)、收縮期權(以節省下來的費用為執行價格賣出一定經營規模的“賣方期權”),以及日后轉為它用的期權(以現行技術或產品為代價“購買”其他項目的“買方期權”)等等一系列權利的組合,這些權利不僅體現了“大飛機公司”的資產價值,還體現了它的戰略價值和競爭優勢價值,只有把這些因素都考慮進去,才能對“大飛機”項目做出較為科學合理的判斷和決策。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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