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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層次供應下界定政府責任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4日 02:17 21世紀經濟報道
本報記者 賈海峰 在政協經濟組討論“兩高”報告的間隙,中海外集團副董事長、總經理孔慶平對本報談起他對住房保障體系的設想。 今年“兩會”,孔提交了一份題為《關于設立住房保障局 加快解決低收入人群住房問題》的提案,系統闡述了他對“香港模式”的理解;將“香港模式”移植到內地的前景。 孔長期在香港工作,覺得香港的“公屋”模式比較符合我國國情。在實行“一戶一宅”的前提下,以租賃型經濟適用房為主,解決中低收入人群居住問題。 分層次供應下界定政府責任 孔慶平在提案中指出,目前國內房地產供應已經確定了“分層次供應”的理念:低收入人群住房由政府提供;政府幫助中等收入家庭解決住房問題;高收入階層由市場解決。 在分清“保障”和“市場”各自覆蓋的人群后,孔慶平建議政府不必再對市場過多干預,中高收入階層靠市場解決住房。至于這部分市場供給的房屋面積多大、房價多少,政府都不必管。 在記者拿到的這份提案中,對政府責任有了兩層含義的界定:一是對于中低收入人群,政府有義務幫助解決住房問題;二是已經確定市場化的前提下,政府有義務保持房地產市場按市場規律運行,除非市場出現極端情況,政府不應該對市場進行干預。 在未確定“分層次供應”和住房保障理念時期,顯然,政府對房地產市場的調控有矯枉過正或越俎代庖之處。 雖然宏觀調控政策對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起到了積極促進作用,但回顧以往政策,有些政策屬于“管得太寬了”。 中國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孫文杰也向記者表達了同樣的觀點。孫文杰介紹,他今年“兩會”上也有一個關于房地產市場發展的提案,其中主要觀點就是,遵循市場規律,尊重市場起配置資源主要作用的科學道理。 簡而言之,除了保障性住房之外,房地產一切仍要按市場規律來發展。 政府如何完成自己在保障性住房建設中的責任? 孔慶平建議,財政撥款、公積金增值收益、地方土地出讓金收入都應進一步加大對保障性住房建設的投資力度。他算了一筆賬,如果這三條籌措資金的途徑落實到位,可籌措2000億元資金投入廉租房建設。按廉租房每戶40平方米,建按成本2000元/平方米計算,可建設250萬套廉租房。每年至少解決750萬人的住房問題。 孔慶平認為,廉租房政策與經濟適用房、限價房等政策搭配使用,在未來幾年的時間內,可以解決全國大部分人口住房問題。 孫文杰則表示,政府應該利用稅收、金融等多個手段支持廉租房建設,對保障性住房建設企業給予政策上的支持,多元化為保障性住房提供融資。 設立住房保障局 在現行的房地產管理體制下,如何更高效率地實現住房保障目標? 孔慶平指出,應該在現行的行政管理體制下,謀劃成立更強勢和更有效調配資源的部門來統一管理住房保障問題。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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