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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稅減費能否作為遏制房價的利器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1日 02:40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在房價成本構成中,稅費占去了一半多。這種情況比較普遍。采取輕稅減費的辦法,能夠降低房價,但是,輕稅減費牽一發而動全身,當地方與中央、省級與市級等的財權、事權的對應關系得到調整,逐漸趨于一種平衡,才能采取這種措施,促使房價下降。 ⊙何陽 十位全國政協委員經過實地調研,向全國政協聯名提交了一份提案——《關于減少政府收費環節遏制住房價格上漲的建議》。 稅費過高是造成房價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之一。全國政協委員對北京市朝陽區“東區國際”小區的調研印證了這一點。該小區每平方米平均售價約為23000元,其成本構成中,建筑成本約為3500元,土地費用近6000元,各種稅費近10000元。此外,開發商還需要支出的費用包括拆遷補償費、不可預見費等等。在房價整個構成中,稅費就占去了一半多。這并非一個個例。多位全國政協委員此前取得的河南、四川、江蘇、安徽等地房地產開發的費用成本構成,與此相差無幾。 與西方國家不同,我國與房地產有關的稅費絕大部分集中在開發環節,而這些稅費都將計入房地產開發成本,一次性轉嫁給消費者。我國房地產領域的稅種本來就很多,如稅率為5%的營業稅;稅率為3%的契稅;從30%到60%稅率為四級累進稅率的土地增值稅;稅率為營業稅7%的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為3%教育費附加稅;稅率為0.5%。的印花稅等等。 我國房地產領域的稅收存在著幾個問題: 其一,稅率不合理,不是畸高就是畸低。畸低的如耕地占用稅,由于稅率過低,根本起不到保護耕地的作用。而采用四級累進稅率的土地增值稅,最高稅率達到60%,由于稅率過高導致在很長一個時期內,一些地方干脆象征性征收。其二,重復征稅。比如,對納稅人的房產所占地塊,既從量課征土地使用稅,又從價計征房產稅等。其三,稅種設計不合理。以土地增值稅為例,它課稅的依據是轉讓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筑物、附著物的增值額,而國際上一般會把土地使用者個人開發所得的利潤剔除,因為土地增值稅的課稅依據是土地增值部分的再分配。 我國稅收的分配機制也不盡合理。在西方國家,房地產稅主要歸地方,屬于地方稅種。如美國、法國等,其特點有兩個:一是房地產稅在地方財政收入中占據非常大的比例。二是地方政府在稅收立法、征管等方面具有很大的自主權,可以根據地方的實際情況制定、調整稅率。而在我國,房地產稅的稅收權限集中于中央政府,地方自主權很弱,在這種情況下,地方政府就通過增加收費的辦法,來彌補自主權不足的缺陷,由此,導致了我國房地產領域亂收費現象嚴重的問題。 據統計,在我國房地產開發過程中,各種收費項目多達100余種。許多收費根本就屬于亂收費、白收費。比如,綠化費——企業交了綠化費以后還是要自己花錢做綠化。 地方政府在房地產領域的亂收費行為,與分稅制改革后的財權、事權變化有關。1994年分稅制改革以后,中央財政收入占總財政收入中的比重從1993年的22.0%上升到2003年的54.6%,而地方財政收入所占比例呈下降趨勢。分稅制財政體制對于省、市、縣分別擁有哪些財權,應對哪些事權負責,并沒有給出明確規定,但地方事權的增加已是大勢所趨。同時,省級政府也不斷加大對財政收入的集中力度,這使得市級財政收入受到影響。如此類推。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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