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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63條有望為許霆案重審解困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7日 10:25 中國經濟周刊
ATM故障,許霆提款17.5萬元,被判無期徒刑,輿論一片嘩然。面對隨科技發展而不斷出現的疑難案件,司法機關也面臨越來越大的壓力。 《中國經濟周刊》記者 談佳隆/廣東報道 2006年4月21日至22日,山西籍打工青年許霆因利用ATM故障,借工資卡提取了17萬5千元,攜款潛逃1年多。 2007年11月29日,廣州市中院以盜竊罪一審判處許霆無期徒刑。許霆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至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后被發回重審。 2008年2月22日,許霆案重審開庭,《中國經濟周刊》記者全程旁聽了此次庭審,并采訪了相關人士。 許霆當庭撒謊 許父稱受人引導 在長達三個半小時的庭審中,面對公訴人的詢問、質疑,許霆顯得“信心十足”,與他一審時的“寡言少語”成鮮明對比。 自我辯護開始,許霆起身前后左右鞠躬道:“感謝所有關注我的人們,感謝新聞媒體的關注。”他似乎把庭審當成了“新聞發布會”,而不是對他命運的審判。 更讓旁聽席吃驚的是,許霆說:“當時發現銀行的ATM出現了錯,我覺得自己有義務代銀行保管好里面的錢,所以決定把里面的錢全部取出,待第二天再交還給相關領導。”此言既出,立即引發了一片唏噓之聲。 據《中國經濟周刊》了解,此次庭審上,許霆的發言與此前公訴機關筆錄材料和一審中自我表述諸多不符,出入最大的就是有關“保管說”的表述。法官曾多次告誡許霆:“你應該說實話,我注意到你當庭辯解與此前多次認同的表述不同。” 許霆之父許彩亮在接受《中國經濟周刊》記者采訪時,談到了對重審的看法,“我真不明白他為什么當庭會這么說,他沒有說實話,他撒了謊,他一定受了別人的引導。” 辯護律師楊振平也向記者佐證表示:“看守所進進出出的人很多,可能是看守所的同伴教他的。他自己根本不懂,別人教他的這些到底對不對。” 事實上,在整個重審過程中,唏噓聲、笑聲一直沒有停過。 律師“另類辯護” 法官稱借“媒體審判” 據記者觀察,與許霆的反常相比,律師的辯護詞更顯得“另類”。 在進入法庭辯論階段后,辯護律師楊振平高聲說道:“我認為,今天,廣州市商業銀行的柜員機沒有被傳喚到庭,今天的庭審少了一名被告,因而,庭審并不健全!” 楊振平還表示:“柜員機,你知罪嗎?”“柜員機,你是不是魔鬼?”而這樣的不基于“證據和事實”的辯護隨即遭到法官的阻止。進而,楊振平又指責主審法官詢問方式和問題有偏袒,使得法庭氣氛壓抑。 另一位辯護律師吳義春則既不質證,也不辯護,而是開門見山:“許霆案件從開始到現在,正受到越來越多媒體的關注,引發了社會輿論的熱議……” “請你以證據和事實為許霆辯護,”這番話被法官打斷,“最近有一些新聞報道發表了一些不太符合事實的觀點,我也看到了,在法庭上請你用更多的證據和事實為許霆辯護。” 事后,廣州市中院內部人士向記者表示:“兩位律師完全有炒作自己和想利用媒體為他們宣傳、翻案的可能性,他們很明確地知道旁聽席坐著大量的記者,這完全存在利用媒體審判的嫌疑。” 所謂媒體審判是指媒體對司法機關正在審理,但尚未結案的案件的事實和性質,搶先作出帶有傾向性觀點的大量報道,從而對司法機關客觀公正依法處理案件產生不良影響。 “媒體審判對司法獨立性存在傷害,”廣州市中院內部人士向《中國經濟周刊》表示:“許霆案審判過程,特別是廣東省高院做出撤銷一審判決裁決,發回重審后,中院受到了輿論、政府等各方面的壓力,這不利于司法獨立,也不利于法官對該案做出公正的判決。” 在廣東省召開兩會期間,廣東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黃龍云在接受媒體采訪,被問及對“許霆案”看法時稱:“廣東處于改革開放的前沿,將會有大量類似許霆案的新型案件發生,希望兩院對弱勢群體的審判要慎重。” 此后,北京大學教授賀衛方、中國政法大學刑法學教授侯國云、資深刑法律師田文昌等眾多法律人,對該案件的評論和量刑上的討論更是引發了爭論。 有廣東省法律界人士向記者表示,不可否認,法學界、政界和廣大網民對該案存在不同的看法和熱論,對此案發回重審可能起了某些作用。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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