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央行應統一第二套房認定標準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5日 14:29 大眾網-大眾日報
9月27日,人民銀行與銀監會聯合發出通知,要求第二套住房首付提高至40%,并明確貸款利率同時提高10%。房貸新政出臺后,關于第二套房界定的標準一直備受關注。10月8日,南京兩家銀行率先公布了第二套房的認定標準,但松緊尺度截然不同。(10月9日《新京報》) 中行江蘇分行的標準是,凡是在征信系統中能查到有過房貸記錄的,無論是否結清貸款,只要再次貸款,都視作買第二套房。同時,以家庭為考察單位的,如果其中一人已貸款買房,不管是不是婚前財產,都會被認定為第二套以上住房。而浦發南京分行認定房產套數以央行征信系統借款人存量住房貸款的信息記錄為基礎計算,意味著只要此前房貸已經還清,現在無論第幾次申請房貸,都可以按照目前的購買第一套房優惠政策執行,即首付3成,優質客戶利率下浮15%。同時,據《東南快報》(10月9日)報道,招商銀行福州分行對“二套房”界定為以單個借貸人購房套數計算,即以家庭其他成員名義買房也不算二套房。交行也出臺了類似的標準。 由此可見,當前各地各銀行對“二套房”標準不統一,甚至是極為混亂,這顯然不利于房產新政的執行。 當前,各城市房價仍居高難下,這種情況下,國家提高第二套住房房貸的首付比例和利率,政策出得正當其時。但第二套房的界定標準是其中的關鍵,它關系貸款買房人的切身利益,關系銀行房貸優質資產的增長。因此,筆者建議央行能夠出臺一個統一的“二套房”認定標準,決不能允許各大銀行各自為戰,從而影響房產新政的執行力。 相關專題: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