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協委員稱優質國企境外上市不是國有資產流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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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16日 02:22 第一財經日報 | |||||||||
本報記者 張馨月 發自北京 針對部分國有資產境外流失的情況,有人把矛頭指向了大中型國企一窩蜂到境外上市。為此,陳清泰呼吁,國企境外上市和國有資產流失不是一回事。 在全國政協委員、原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陳清泰看來,國有資產流失指別人
陳清泰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對于優質國有企業首先到境外上市的問題,應該看到現實的歷史條件:“現在中國企業的改制應該說取得了很大的進展,但是轉化機制建立有效公司治理這關還沒有過。”而國有企業境外上市其中一個重要目的就是希望通過境外投資者的進入促進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通過境外監管機構更加有效的監管使我們的公司更加透明,治理結構更加科學規范。 “包括國有銀行境外上市,原則上講并不簡單是為了資本金,而是從建立有效公司治理,促進國有企業改革轉制,這方面的意義是重大的。”他說。 陳清泰強調,目前境內的資本市場還有一個建設完善的過程,有條件的企業可以選擇在境內還是境外上市,或者幾地同時上市。但在哪里上市不應該和國有資產流失攪到一起。 同時,陳清泰很贊同把可以讓外國人購買的優質資產也讓中國人分享。“甚至同等條件下應該優先在境內上市。” 他提醒,國內企業走出去的基礎是國內的充分市場化的并購,資產、人才向優勢企業集中,使自身實力變得更加強大之后,再走出去風險相對較小。在國內產業分散度比較高,重組遇到重重阻力的情況下,貿然走出去,風險很大,成功的可能性相對較小。 對于國有經濟正在進行的有進有退的產業重組調整,他認為這是一次非常好的機會,而且“這個機會首先應該留給本國的企業”。 “但是現在很多企業不得不這么做,因為國內重組的障礙太大,很多地方寧可把資產賣給外國人也不賣給國內企業。” 因此,陳清泰建議,政府應該就國有資產的境內外管理出臺相關的法規和指導意見。據了解,目前境外投資管理條例已列入國務院2006年的重點立法項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