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輝:一個國家的責任 醫療保障呼喚制度性公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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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1月15日 13:35 《財經時報》 | |||||||||
國家有責任在大政方針上為制度性公正鳴鑼開道,保證公眾的公正訴求。在醫療保障問題上,讓每個社會成員包括農民工享有基本醫療保障,這是體現社會公正的應有之義 □ 劉輝 曾有人問:公平和公正的區別是什么?筆者心不在焉地舉例說:假設,兩個人在同樣
打開網絡,農民工、城市低保人員因無醫療保障致死致傷致殘的消息頻頻出現。正因為在當代中國有高達65%的人員享受不到任何形式的醫療保障,醫療保障制度成為嚴重的社會問題。歲末年初,民工王建民無錢就醫慘死北京同仁醫院,杭州趙華瓊開的農民工醫院遭到處罰,這兩條并無新意的新聞才會把醫療保障問題再次炒得火爆起來。 最終,1月7日衛生部宣布:要控制醫院的特需服務,提高高新醫療技術的準入門檻;建立醫療救助基金,急重病人一律采取先治療后結算的收費方式,不允許見死不救;各地區要建立平價醫院與平價藥房,為進城務工的農民工、城市低保人員提供基本醫療服務。 付出了極大的社會代價,我們終于開始建立覆蓋全社會醫療保障制度的努力。雖然這種努力來得太晚了,雖然基本醫保還不完善,但無數個王建民今后終于有了可能免于無錢慘死的希望。無數的趙華瓊為農民工和低保人員服務就可以更理直氣壯,就可以減少麻煩,這就是制度的力量。 然而,好制度的建立需要國家修改大政方針,對于公正的訴求加以保證。制度性公正首先是一種國家責任。 在趙華瓊開辦的農民工醫院門廳內寫有一塊標語牌,上書:“民工朋友:您們為我們這個城市付出太多了,讓我們也為您們付出一點!您們的生活太艱苦了,一場疾病會使您立即進入貧困線,讓我們也為您奉獻一點!” 由于專業限制,趙華瓊大概講不清權利與義務對等,也講不清沒有不盡義務的權利,也沒有不享有權利的義務這樣復雜的大道理,她只覺得享受農民工貢獻的城市理應對他們做出回報,她要為民工做點事。 但是,對于國家來說,社會公正的意義絕不局限于有良知人士的個體回報,個體也沒有這種社會義務。在醫療保障問題上,國家的公正責任是建立一種對全社會成員一體適用的制度。讓每個社會成員享有基本醫療保障,這是體現社會公正的應有之義。對于進城務工從事低工資、高風險、高強度工作的農民工和生活困難的城市低保人員更是如此。 當這個道理由個人踐行并成為新聞熱點的時候,恰恰證明了對公民負有義務的國家對自身義務的忽視。趙華瓊們分散的行動只是個體良知的表現,而不是一種制度性行為,當一個社會沒有形成以國家強制力為后盾的制度保證公正時,趙華瓊的“小補之哉”最終會“嗚呼噫嘻”,而王建民們仍會不斷送命,衛生部2006年工作會議制定的政策就會在實踐中走向反面,成為某些人發人命財的新途徑。 因此,國家就必須在大政方針上將指針的重心向公正傾斜,為制度性公正鳴鑼開道,擊破那種以不具備發達國家物質條件為借口,拒絕建立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的“大道理”。 經濟發展落后于中國的印度,在憲法中把全民享受公費醫療作為一項憲法制度,并實現了全民公費醫療。轉型中的俄羅斯國家進行了大規模的私有化,但全民公費醫療與免費教育制度卻得以保留。以中國目前的財力狀況,我們沒有理由在實際工作中不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注意公正與公平的區別)加以大力調整。 若沒有大政方針保證公正訴求,那么公正的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就會在“效率優先”的借口下無法建立,勉強建立的個別制度就會因沒有物質保障,在原有的利益結構中被抵消得干干凈凈。 (作者為中國社會科學院美國研究所研究人員)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