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企業改革與發展的幾個問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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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18日 16:15 新浪財經 | |||||||||
一、國有經濟的戰略定位和有序調整 二、國有企業整體改制是建立有效公司治理的重要途徑。 三、可持續發展和企業的社會責任
2005:企業改革與發展的幾個問題 陳清泰 2005年3月27日 去年一段時間,就國有經濟布局調整及企業改制、重組和其中出現的某些問題產生了不小的爭論。一些人對國有企業改革的方向和進展提出了質疑。 去年底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重申黨的十五大以來中央關于國有經濟布局調整和企業改革的有關決定,具有重要現實意義。 總的判斷是,國有企業改革取得了可喜的進展,但國有經濟布局調整的任務還很繁重;國有企業的狀況與規范的現代企業制度要求還相差很遠;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剛剛起步。目前國有企業改革仍是中國最重要、最困難的改革,現在正處于攻堅階段。 一、國有經濟的戰略定位和有序調整 國有經濟結構調整具有十足的緊迫性: 我國正處于工業化和產業結構升級的重要時期。產業和企業的結構性低效率、工業部門整合步伐遲緩、低效企業退出市場緩慢等,仍是影響我國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發揮經濟增長潛力的主要制約因素。在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確定后,必須重新確定國有經濟的戰略地位和作用,并主動地進行調整和重組。這是優化產業和企業結構、發揮國有經濟主導作用、提高社會經濟效率的必然選擇。目前國有經濟結構性矛盾充分暴露;國有企業的歷史欠賬,已經成為一些城市經濟社會矛盾的根源;大多數行業和領域國有企業不可替代的地位已經消失;政府、金融機構和企業重組國有經濟的動力進一步增強。國有經濟結構調整已經具有十足的緊迫性。 關于國有經濟的戰略定位 國有經濟是一種特殊的經濟成份。從深層次含義來說,國家投資興辦企業不是簡單地為賺錢,更為重要的是保障國家安全、支撐整體經濟健康發展,在國有經濟中發揮主導作用。 1、關于國有經濟的主導作用 “國有經濟的主導作用主要體現為控制力”。什么是“控制力”?按照中央有關文件的精神,控制力主要的主要表現有三: 一是國有經濟在關系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占支配地位。即在其它所有制經濟不能進入或無力進入,而國家安全、國民經濟發展又必不可少的領域,由國有經濟進入,以確保國家安全和支撐國民經濟健康發展。 二是國有經濟應保持必要的數量,更要注意分布的優化和質的提高。國有經濟發揮主導作用,不是一個靜態的概念,不能簡單地看數量的多少和比例的高低,必須隨形勢的變化及時做有進有退的調整,不斷向國家必須控制的行業和優先發展的領域集中,才能持續地發揮“主導作用”。 三是國有經濟的主導作用的形式,既可以在某些特殊行業和領域通過國有獨資企業來實現,更要大力發展股份制。國有控股或參股的混合所有制也可以體現國家控制力。 2、國有資本必須控制的行業和領域 國有資本要從中小企業向大型企業集中;從弱勢企業向優強企業集中;從一般競爭性領域向重要行業、關鍵領域集中。也就是向“涉及安全的行業,自然壟斷的行業,提供重要公共產品和服務的行業,以及支柱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中的重要骨干企業”轉移。這就是國家必須控制的關鍵少數。 3、調整和改善國民經濟的所有制結構 十五大提出,要“消除所有制結構不合理對生產力發展的羈絆”。在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表現出巨大發展潛力的情況下,國有經濟是國家控制的特殊稀缺資源,應發揮民營經濟不可替代的作用。正如十六大指出,國有經濟與非公經濟不是對立關系,應各自發揮優勢,相互促進,共同發展。國有經濟有進有退的調整,一方面可以加強國家必須控制的行業和領域,另一方面,可以為其他所有制經濟讓出更大的空間。凡是適合民間投資進入的領域,要鼓勵、引導集體和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形成各種所有制經濟的互補發展格局,把國家經濟總量做大。 由此看出,“國有經濟全面退出”和“國有經濟只能進,不能退”的觀點都是不對的。現在的問題不是要不要有進有退,而是向那里進,由哪里退,特別是如何進、如何退。 在國家所有者主持和監督下推進國有經濟結構調整 在過去的國有企業改制和重組中確實出現了產權轉讓不透明,管理層收購不規范,甚至官商結合貪污、轉移、侵吞國有資產的現象。造成國有資產流失、職工權益受到侵蝕、債權人權益懸空等問題。究其原因,根本上講,是國家所有權缺位。 國資委的成立和相繼出臺的國有企業改制和國有產權轉讓的有關法規,這為國有產權有序流動創造了條件。 為使這一輪調整健康進行,有以下幾點是值得注意的: 1、產權轉讓必須在所有者決策和監督下進行。原則上講,國有資本的投向和產權的流動必須體現所有者意志。企業改制、重組和產權轉讓涉及多個利益主體,每個利益主體都有人格化的代表為各自的利益而盡心竭力地施加影響。實踐證明,如果離開或排斥了國家所有權的決策和監督,不僅會背離國家所有者的意志,而且這種產權流動無異于流失。因此,盡管企業經營者可以提出建議,但有權決定并監督產權變動的是國有出資人機構。困擾政府的國有資產流動中流失的根本原因是國家所有權缺位。缺位造成的嚴重后果,用行政審批是無法補救的。深化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使所有權到位,是推進國有經濟布局有序調整的基礎。 2、必須明確誰是有資格的賣主。產權“流轉順暢”的前提是“歸屬清晰”。原則上講,只要交易符合規則和程序,誰是買主并不重要,要害是誰是有資格的賣主。在國有產權不到位的情況下,“自買自賣”是十分可怕的。另一方面,在產權流轉中要嚴格區分股東的所有權與法人財產權。按照《公司法》的規定股東持有股份的轉讓由持股股東決定;公司的法人財產轉讓則必須由董事會決議,股東大會批準。公司股權的轉讓與公司法人產權的轉讓都屬所有權的控制范疇,但又是必須嚴格區分而不能混淆的兩個層次的權能。就是說,產權轉讓規則重要,但誰是轉讓和執行規則的主體同樣重要。 3、進一步完善有關法律法規、完善資本市場。有關法律法規滯后于中央已經明確的指導原則。由于缺乏法規指導,要么畏首畏尾,行動落后于形勢;要么盲目蠻干,造成大量后遺癥。國有產權流轉中引人關注的一個問題是價格。資產評估只能提供一個基礎,最終要靠買主與賣主在產權交易市場的博弈發現價格。為此要發展產權交易市場,形成有效的價格發現機制。要規范多種產權交易形式,使結構調整和產權流動有多種工具和渠道可以選擇。 4、分類指導,區別對待。面對情況十分復雜、數量龐大的國有企業群,用一種辦法解決所有問題是不現實的。分類指導、區別對待是解決問題的基本途徑。應區別大型、特大型企業與中小企業,壟斷行業企業與一般競爭行業的企業分別制定政策。按照充分發揮中央與地方兩個積極性的原則,在國家統一的法律法規的指導下,由中央和地方分別主持進行。 5、把國有職工問題放到重要位置。經驗表明,企業并購受到深度影響的一個大的群體是職工。國有企業無論關閉破產,還是并購調整,都必須把職工問題解決好。 6、妥善處理并購企業的債務。企業并購必須是履行法律程序的過程,保護債權人利益是決不能違背的原則。銀行作為主要債權人,要那起法律武器主動承擔起保衛債權利益的責任。堅決制止逃廢債務的行為。 7、給民營企業以平等的機會。國有經濟的調整對其他企業往往是重要的發展機會。一些地方只注意與外資嫁接,排斥民營企業的進入。這是不公平的。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