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產品價格改革 必須引入競爭機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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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07日 01:01 中華工商時報 | |||||||||
社評 最近一段時間,來自各方面的信息顯示,包括水、電、煤、氣、油、土地等在內的資源性產品價格的調整與改革,已經被國家有關部門提上議事日程。業界普遍的分析認為,這些資源性產品的價格,可能會不同幅度地上漲。
我們認為,無論是從經濟持續穩定發展的角度分析,還是從社會安定和諧的角度分析,資源性產品價格的調整與改革,均事關重大,須慎重處理。 因為,資源領域里面的國有壟斷企業賺取了高額的利潤,而近年來城鄉居民的收入增長緩慢,對商品漲價的承受能力十分有限。在這種強烈的對比之下,貿然進行資源性產品的價格調整,不但讓外界擔心國有壟斷企業利潤再度翻番,城鄉居民似乎也很難承受此種漲價。再者,我國傳統的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的粗放型經濟增長方式并未根本轉變,資源利用率低,環境污染重。未來15年,我國仍將處于工業化和城鎮化加速發展階段,面臨的資源形勢更加嚴峻。在這樣的情況下,單靠提高資源性產品的價格,不能解決根本性的問題。換言之,資源性產品的價格調整,似乎并非當務之急。如果資源性產品的價格調整并非當務之急,我們就有時間創造價格改革的條件、尋找成熟的時機。 那么,什么是資源性產品價格調整的成熟時機呢?我們認為,至少有一個條件是必須的,那就是打破國有企業壟斷,在資源性產品的開發、生產中引入充分的市場競爭機制。 今年2月,國務院下發了關于鼓勵支持引導非公經濟發展的36條意見,其中明確提出,要鼓勵非公經濟進入能源、市政公用等領域。國務院的非公36條已經頒布了8個月之久,我們非常遺憾地注意到,上述領域對非公經濟的開放進展緩慢。事實上,資源性產品的開發和生產,只有引入充分的市場競爭機制,其價格才是市場的真實反映,而市場價格,無論是漲還是跌,都是容易被城鄉居民和企業接受的。這一點,相信有關部門是非常清楚的。 先有市場競爭,才有市場價格。如果在沒有充分的市場競爭的情況下進行價格改革,那么,資源領域里面的國有壟斷企業,很有可能形成一個更大的、更壟斷的企業群體,不但讓非公經濟無處立足,也會讓城鄉居民付出更大的代價。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