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價格市場化須有市場運行基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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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03日 01:26 第一財經日報 | |||||||||
傅勇 近日,在國家發改委主辦的“資源價格改革研討會”上,由發改委牽頭,財政部、環保總局、國土資源部、水利部、科技部等部門官員,中石油、中石化、國家電網公司等企業的多位高管聚首,共論水、電、石油、天然氣、土地、煤炭等五大資源價格改革,共識的目標是“建立反映市場供求狀況和資源稀缺程度的價格形成機制”。
這標志著在“十一五”規劃建議剛通過之際,資源價格市場化改革路線圖即將成型。在注意到這一動向的深遠意義的同時,筆者又不免有一點擔心:資源價格隨行就市的過程很可能也是其價格不斷上漲的過程。 首先,從日前國家發改委發布的前三季度物價情況來看,資源價格上漲已經大幅領先于其他商品。其中,電煤價格比去年底上漲約15%,汽油、柴油、航空煤油出廠價格同比分別上漲了17.3%、16.5%和27.7%;相比之下,前三季度工業品出廠價格累計上升只有5.4%,而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升2%。 背后的原因是清晰的。各種信息顯示,多年的價格管制使得資源的價格在較大程度上低于市場應有的價格,此前熱議的國內石油和天然氣的國內外價格落差就是一個例子。因而,在價格放開之后,預期有一個初始的上漲是理性的。 其次,更重要的原因是,資源部門的市場結構讓我們有理由擔心,初始的價格上漲會不斷持續下去。當前,上述五大資源的供給仍然控制在極少數壟斷部門手中。在這種缺乏競爭機制的市場結構中,價格的放開會強化壟斷部門的定價能力,擺脫了政府價格管制羈絆的巨無霸企業將會搖身一變成為真正的市場壟斷者,并從廣大消費者頭上抽取壟斷利潤。 從經濟學的視角看,一些資源部門中的某些環節帶有一定色彩的自然壟斷性質和公共物品性質,是否應該完全推向市場還值得考究。通常,一個城市只需要一套自來水管道,一個地區只要一個電網,在這些具有“網絡”性質的環節,實際上沒有必要引入競爭;相反,自來水和電的生產環節是需要市場化的。因而,在資源部門,必須把握市場化之度。 與價格形成相關的另一個問題是,價格應該包含所有的成本。在當前的中國,一個顯見的事實是,許多社會成本并沒有包含在資源的價格中,也就是說,經濟學意義上的外部性問題十分嚴重。按照經濟學的常識,當存在外部性時,價格機制就會出現失靈。其結果是,由于企業和消費者不需要承擔對他人和社會造成的成本,從而導致資源的過度開采和利用,環境遭到破壞。所以,在資源價格市場化之前或者同時,政府應該認真界定產權,必要的話可以通過征收“資源稅”的方式使資源的價格合理化。 因而,我們在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的同時,必須關注價格運行的基礎。如果市場有效運作的基礎尚不成立,市場運行的結果就很難合乎人意。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