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件小事考驗金融創新監管智慧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02日 00:29 21世紀經濟報道 | |||||||||
近日,金融界連續發生了兩件影響深遠的“小事”:一件是銀監會宣布成立業務創新監管協作部,以統籌創新業務的監管。此外,該部門的負責人將在全球招聘中產生。另一件是央行公布《電子支付指引(第一號)》,對銀行針對不同客戶在電子支付類型、單筆支付金額和每日累計支付金額等方面作出了一些限制。 兩個部門的舉措均是針對金融領域創新業務,但著力的方向卻大相徑庭。一個是希
電子支付的新規定剛一出臺,就引起了不少爭論。無獨有偶,不久前在我國臺灣地區也發生了一場類似的爭議。當地的刑事警察部門應對詐騙案多發的狀況,提請將ATM非約定賬戶轉賬金額由10萬元限縮至1萬元。決議通過后引起了民眾的強烈反應。 電子支付無疑正是金融領域一個有著勃勃生機的創新業務,其之所以能夠快速發展,一方面表明大家的確需要這個方便快捷的支付工具,另一方面也表明正是因為政策的寬松,這項創新業務才能應市場需求而生。現在,有犯罪分子盯上了這個新生事物。此時應該怎么辦?簡單的限制交易必然會影響這項業務的自然成長和不斷創新。日本一些銀行想出了不錯的辦法。如東京三菱銀行等機構提供手掌或者手指提款系統,手掌中的靜脈和手指上的指紋都是人體獨一無二,不能仿造的。 且不論這個方法實施起來的成本究竟如何,但其以新科技對付新犯罪,而不是以干預交易來減少風險的思路都是值得借鑒的。這也就是典型的創新監管所應該做的事情,其本質是對創新業務的某些環節進行再次創新,從而既可以為創新業務的發展加速,同時又有效抑制了金融風險。 有了上述案例及討論作為背景,再來看銀監會新設立的業務創新監管部門的意義就很清楚了。由此也就不難理解,為什么這個部門從誕生的那天起就跟全球招聘聯系在了一起。 對于我國金融業來說,創新業務其實分為兩塊,一塊是我們比發達國家發展得慢的那些業務,另一塊則是全球金融業共同面對的一些新領域的創新。無論是前者還是后者,引進國際人才都是必不可少的。 如今,作為監管對象的各大商業銀行紛紛引入國外的管理人才和經驗,而監管部門如果不能與之同步升級,必然會遏制商業銀行的改革發展進程。由此,有理由相信銀監會此番全球招聘不可能淪為一次內部招聘。 創新監管可以避免阻礙創新業務的發展,還是對監管理念的一種革新。長期以來,我國金融領域對付風險有兩個常用方法,一個是以限制業務本身的方法來防范風險,另一個就是在造成損失后由政府來埋單,以此維持金融機構的信用。 顯然,這兩個方法都是需要改變的。替代的方法一個是銀監會正在操作中的創新監管,其核心又是加大新科技在銀行業務中使用的力度;另一個就是要教育民眾,以民眾自身防范意識的增強來抑制犯罪。在短信騙人進行ATM轉賬的事情被媒體披露后,中國銀聯就發出了通告。如果有必要,監管部門不妨跟各商業銀行協商,共同在營業網點和公眾媒體上進行相關教育宣傳。讓民眾自己意識到風險,這是監管部門的責任。承擔這類責任顯然比損失發生后由政府來買單要更合理得多,后者只能是進一步縱容新業務使用者放松必要的警惕。 當然,創新監管的范圍遠遠大于電子支付一個領域。根據最新修訂的《證券法》,商業銀行有可能在證券等領域一展身手。不久前,商業銀行也可以成了基金公司了,而最新修訂的《公司法》也是以放松管制為主線的。 毫無疑問,金融業務從誕生的那一天起就是與風險共生的。沒有了風險,徹底堵死了風險,也就堵死了收益。如果沒有業務的創新,沒有收入的持續增長,銀行業的改革故事就不可能有一個皆大歡喜的結局。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