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討薪風暴變成摘帽風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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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0月31日 14:38 新華網 | |||||||||
石 飛 近日來,人民日報、新華社等中央權威媒體及地方主流輿論又開始發布一些地方黨委政府組織或"六部門"或"八部門"或"九部門"幫助農民工討薪的消息。"開場鑼"一敲,年終的"討薪風暴"又要飚起了。其實,對于"討薪風暴",國民已經"審美疲勞"。農民工們,更是反感強烈。昨晚,蘇北老家的幾位農民工鄉親來訪,一落座就罵娘,說打工四年,工資年年
由此,我們清楚了兩點。一是"清欠捷報"有假。年初國家有關部門公報的所謂權威統計稱:31個省區市歷年拖欠農民工工資已基本清償,清償率95.88%;2004年基本沒有發生新的拖欠。如果真如此的話,農民工還會到處呼喊欠薪嗎?還會沒完沒了地發生冒險討薪"鬧事"嗎?嚴酷的現實,毫不留情地將"權威統計"破了相,其水份太大,其政績太虛!二是,"討薪風暴"解決不了農民工欠薪問題。2003年11月22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切實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問題的通知》吹響第一輪"討薪風暴"的號角,2004年3月5日溫家寶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的鄭重表態"國務院決定,用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問題",把"討薪風暴"推向高潮。政府牽頭替農民工討薪,雖然幫助一部分農民工討回了血汗錢,但欠薪的嚴峻形勢依然沒有根本好轉。 那么,如何才能真正解決農民工的欠薪問題呢?我以為,如將"討薪風暴"改為"摘帽風暴",則必見成效。企業之所以藐視法律法規,侵犯勞動者權益,拖欠工資,蓋因政府監督不力、缺位,甚至失職瀆職所致。這和羊被狼叼了,應歸罪于牧羊人怠慢的道理是一樣的。有人說,欠薪的原因,在于法律不健全。此說不過是官員們推諉塞責的托辭。其實,我國現行的任何一部相關法律法規或"紅頭文件",都可以治住欠薪,問題是地方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有法不依,執法不嚴,或是庸疲懶政,得過且過;或因利害關系,故意放縱。有些官員的行政邏輯是,企業利益第一,老板權益至上,農民工欠薪無足輕重。若是得罪了企業,地方的GDP和"政績"就要受到影響,官員個人的"禮金"、"貢品"也要泡湯。抱著這樣的心態,勢必"有法不依、執法不嚴","討薪風暴"勢必雷聲大雨點小、報喜不報憂。 農民工欠薪形成頑癥,久治無果,這不能不說是執政能力弱化的表現!要改變現狀,必須施行強力問責制,以鐵心、鐵腕、鐵律予以推行。中央治"紅頂煤商"采取的辦法是,大限一到,凡不退股撤資的,一律摘掉官帽,清除公職隊伍。這個好辦法完全適用于治欠薪。"用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問題",這是國務院的承諾,也是各級地方黨委政府的表態。今年年終,大限在即,亟需要辦的是,中央下一道通令:大限一到,凡有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地方,黨委政府的分管領導和相關部門的主要官員,一律就地免職,用他們的官帽去賠農民工的欠薪。一聽說摘"烏紗",層層官員自會誠惶誠恐、聚精會神地把清欠當作頭等大事,千方百計解決。全國農民工欠薪的問題才有望畫上圓滿的句號。這樣做,可以懲治"懶官"、"庸官",有利于各級黨委政府增強民信,凝聚民心,提高執政能力。 也許有人會說,此法過于偏激,欠薪就摘官帽,未免對官員太苛刻無情。此說謬也。農民工的血汗錢是其生存、養家之源,欠薪無異于奪命。如果把官帽看得比農民工的性命還重要,那還有什么"以民為本、情為民所系"可談?豈不成了"以官為本、情為官所系"?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