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縱橫新浪首頁 > 財經縱橫 > 經濟時評 > 正文
 

披著羊皮的狼 受賄濟貧怎成了貪官的救命稻草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0月31日 09:24 河南報業網-大河報

  今年冒出來的“受賄濟貧”的貪官還真不少:先是湖南省臨湘市原副市長余斌“受賄濟貧”一案,在全國引發了一場“受賄款濟貧算不算受賄”的大討論;隨后又查出原廣東省煙草專賣局一主任甘某,將一筆兩萬元的受賄款用于慈善事業的“受賄濟貧”。在這兩起案件的審理過程中,坊間有不少聲音對他們表示同情。

  如今,這種聲音還沒完全消失,又從湖南省安化縣檢察院傳來消息,該縣教育局原副
局長陳沂華,在今年3月貪污事件案發前,急忙將所貪污的5.5萬公款捐給某鄉村小學做建校款,并讓對方出具了落款期為2004年1月的收據。在案件審理過程中,辯護人提出,陳沂華將大部分贓款用在了公益事業上,請求法院從輕或減輕處罰。

  至此,我想那些同情“受賄濟貧”的人應該明白了吧?他們之所以把受賄款用于公益事業,無非是想隱瞞案情,博取老百姓的信任和同情,為案發后減輕罪責,留一根“救命稻草”而已。如果坊間同情的聲音影響了司法公正,也許,他們就有減輕或逃脫責罰的一線希望。

  狼并不可怕,而那些披著羊皮的狼卻讓人防不勝防,這個道理很淺顯。同理,那些毫無隱瞞“受賄”真相的貪官,檢察機關也比較容易對付,而那些把大部分受賄款用來濟貧、小部分中飽私囊的狡猾貪官,我們卻往往難以查處。之所以難以查處,是因為他們在案發前,大都“形象”頗佳,且確實為當地做了一些有益的事情,給公益事業做出了一定的貢獻,如余斌、甘某、陳沂華之流。

  但我們必須清醒地意識到,余斌、甘某、陳沂華將大部分受賄款用在了公益事業上不錯,但他們必須承認“受賄”這個前提。我們不否認“用于慈善事業”的人道主義精神,但是,這是法律之外的道義范疇。法律并不拒絕道義,但道義不能以犧牲法律的尊嚴為代價。具體到事件本身,“受賄”是“用于公益事業”還是揣進了“私人腰包”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受賄”行為已經構成了受賄罪,已經觸犯了法律。觸犯了法律,自然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更何況,他們“受賄濟貧”的慈善表現,主觀目的無非是想逃避或減輕責任,顯然不能成為法律寬大處理的條件和要求。

  如今,從陳沂華之流在案發前急忙“濟貧”的舉動中,筆者憂心地看到:受賄濟貧已經在某種程度上成了貪官的一根“救命稻草”。他們用偽善的“綠林大俠”形象,騙取了不少人的同情和信任,這種同情勢必不同程度地影響公眾的社會認知。如果我們不能清楚地認識到這種貪官“濟貧”、逃避罪責的本質,那么,就很容易被貪官所表現出來的“覺悟”所蒙蔽,進而盲目地為他們鳴不平。

  那么,如何認清他們的“慈善”真相?這就要求我們必須理性地看待問題,不能被其所謂的“義舉”所蒙蔽,總是感性地呼吁法律對他們從輕處理。

    □ 劉克軍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發表評論

愛問(iAsk.com)


評論】【談股論金】【收藏此頁】【股票時時看】【 】【多種方式看新聞】【打印】【關閉


新浪網財經縱橫網友意見留言板 電話:010-82628888-5174   歡迎批評指正

新浪簡介 | About Sina | 廣告服務 | 聯系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律師 | SINA English | 會員注冊 | 產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新浪網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網絡帶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