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快評:社會公正不能為小集團利益讓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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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0月26日 16:57 新華網 | |||||||||
新華網太原10月26日電 (記者 王炤坤) 原安徽省阜陽市物價局局長張洪鈞向市委遞交辭呈后,對記者說:“不到萬不得已,誰會辭職?”一個優秀的行政執法干部向組織交回人民賦予的“法杖”的緣由,竟是他對教育亂收費的治理違反了一些利益集團的“潛規則”! 從新華社“新華視點”10月24日的報道中得知,張洪鈞是一位富有正義感的執法者,他在“外部工作環境惡劣”的情況下堅持向亂收費開刀,足見他承壓能力很強。但有兩個壓
目前,一些涉及群眾切身利益領域的亂收費、亂漲價、亂搭車現象已經成為損害人民群眾利益的公害,同時成為這些行業謀取小集團利益、不正當收益和滋生腐敗的途徑。這些現象額外地加重了民生的成本,減少了社會福利,抵減了社會保障的作用,加劇了社會的不公正感,非常不利于社會主義社會公平正義價值的張揚和實現,嚴重影響構建和諧社會的大局。 對這些損害群眾利益的現象一要通過完善制度從源頭上克服,二要依靠行政執法、法紀監督等手段治理。當前我國囿于社會發展水平和人口壓力,仍然在教育、醫療、住房、就業和社保的供給上不能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需要,仍然不能在源頭上克服某些不公正現象的產生,這就更需要物價、審計、教育、衛生、勞動、建設、監察等部門的行政執法從外部加以治理和糾偏,這就更需要各級黨委和政府為行政執法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創造有利的組織、制度環境。 像阜陽市教育部門那樣不是積極配合價格執法糾正亂收費,而是支持或者暗示一些學校以上訪等手段向政府“施壓”,實際上是典型的“亂上加亂、為虎作倀”。而個別市領導不是支持價格執法而是無理指責,竟然非法“上收”行政執法權,也是對廣大群眾利益的漠視。這種不良勢頭得不到遏制、有關責任人得不到嚴肅追究,就會毒化治理行業不正之風的執法監督環境,就會給那些不顧群眾甘苦只為“利益集團”代言的人和部門留下可乘之機! 追求社會公正,讓人民群眾享受到社會發展帶來的教育公平、醫療公平、就業公平和社會保障,在物質財富仍然不算豐裕的條件下讓人民群眾得到最大化的社會福利,是我們每一位國家公職人員的職責和良心。任何利益集團為了謀求不當利益的吵嚷和阻撓都不應動搖我們構建公平正義和諧社會的決心。(完)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