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官一任,留債一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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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0月20日 11:01 紅網 | |||||||||
從1994年到2002年,陜西法庫縣葉茂臺鎮派出所吃飯、買煙酒糖茶、稱豬肉驢肉砍排骨一直賒賬,有人估計派出所賒賬至少能有十幾萬元。2005年10月14日, 法庫縣副縣長、公安局局長金維民證實,“僅在黃靜任葉茂臺鎮派出所所長期間,該派出所賒賬總數就高達11.4萬元,時間跨度將近6年。” 在法庫有賒賬行為的,不止葉茂臺鎮派出所一家。記者從金維民局長處得到的信息是,法庫縣目前一共有22個鄉鎮級派出所,幾乎每個派出所或多或少的都有類似賒賬問題(10月19日《華商晨報》)。
一個基層派出所欠下十幾萬的債務,當地領導解釋是“經費緊張”造成,這種理由顯然不能成立。因為新聞中還報道了這個派出所曾經因建樓向個體戶散發喜貼,既然經費那么緊張怎么就有錢建辦公樓呢?有人說賒帳是工作需要,可是看看這派出所欠的都是什么債呢?吃飯、煙酒糖茶、豬肉、驢肉、排骨,這些東西跟辦案有關系嗎? 還有人說派出所沒有經費,各所都是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自籌經費。這讓人有疑問,派出所連“糧草”都不能保證,還能維護好治安嗎?那如果確因工作需要經費,是否也只能靠“吃拿卡要”獲得呢?當然,如果不敢或者沒有機會“吃拿卡要”,是否就可以堂而皇之地舉債呢? 那些經費緊張的單位領導咋就敢欠債呢?因為有些人習慣地認為,欠債的理由是“工作需要”,債主是自己管轄范圍內的商戶,欠債的是集體,是政府部門,到頭來還是“欠債用之于官,還債取之于民”,而自己該“挪窩”照樣“挪窩”,該升遷照樣升遷。所以舉債的膽子越來越大,這債也就越積越多。前任欠債,繼任者要還舊債,舉新債,窟窿越來越大,那要到什么時候才能填平呢?難道要讓欠債的政府部門也破產不成? 不少基層干部就是這樣在任時“福”沒有造,“債”卻造了不少,象這樣“為官一任,留債一方”的現象也不是個別。究其原因,還是干部任用制度上的問題。在調整干部的時候,雖然有例行公事的干部離任審計,但這種審計往往只是盯住了干部個人的貪污和腐敗行為,而對那種以集體名義進行的不合規、不合理的欠債行為卻缺乏必要的監督和制約。 還有,政府部門長期欠債甚至賴帳,不僅是經費緊張的原因,也與領導或者當事人的誠信有關。當前我們全社會都在呼吁誠信精神的時候,有關部門在選拔和任用干部時,能否也考察一下干部的誠信狀況呢? (稿源:紅網) (作者:吳振坤)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