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退暗持,“寬限”本就是養癰遺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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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0月20日 11:00 紅網 | |||||||||
2005年8月30日,中紀委、監察部、國務院國資委、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聯合下達了要求官員從煤礦撤資的“9·22”時限,過去的一個月時間里,一部分地方官員迫于壓力相繼從煤礦撤資。一些地方官員名義上把股份退出,實際轉讓給朋友,只需從資金鏈上再走一圈就又回來了。(10月19日《第一財經日報》) 溫商炒煤近年來早已人盡皆知,而在撤資令下,不少公務員正在尋找退出的路徑。
發生這樣的事情肯定會讓有關部門感到尷尬的,但事實上這卻是完全正常的事情。哪一個“紅頂商人”會主動放棄利益呢?現在的煤礦簡直就是金礦吧?有人說“寧可不當官,也決不撤股”,那不過是自己給自己壯膽而已,因為如果丟了官的話,他們的股份還能給他們帶來多少利益?更何況當官的利益要比煤礦帶來的利益要大的多呢。 應該承認,幾部委對這些“紅頂商人”網開一面也可能是出于無奈,但不知道他們是太相信自己的干部了呢還是有其它方面的原因,竟然根本就沒考慮到一些人會明退暗持這種情況,最起碼沒有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吧?當然,也許有關部門根本就不會承認有這種明退暗持的情況存在。 事實上,官員入股煤礦的本身就已經違反了有關規定,根本就沒有搞這一所謂的“寬限”的必要。而就算想搞的話,也不能讓這些官員們自由退股吧?如果有一個股份的處理程序的話,這樣的尷尬應該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吧?而就算是現在也不是沒有辦法了吧?那些官員不都登記了嗎?追查股份的去向沒啥難度吧?把這些“紅頂商人”調離現崗位也是辦法之一吧?但不知道接下來會怎么辦,難道繼續養癰遺患不成? (稿源:紅網) (作者:吳永昌)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