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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約型社會不應忽略罰沒物品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0月14日 11:39 紅網

  河南省長葛市煙草專賣局一改過去銷毀假煙的做法,日前,他們將2005年以來查獲的3萬余條假冒偽劣香煙交給許昌市天鍵熱電有限公司垃圾焚燒發電車間焚燒發電,轉化成了2萬度電。(見10月13日《新京報》)

  如果按照過去的習慣做法,這些被查獲的香煙又將是怎樣的命運?可以想見,它們會被集中堆放于或廣場或田野,在耗費大量人力,喝足大量燃油后,于媒體記者、圍觀群眾
萬人注目的浩大場面中被付之一炬。這種濃煙蔽日、火光沖天、塵灰蓋地的壯觀場景,我們并不鮮聞。前不久,南方某城市就出現過這樣一幕:當地交通、公安部門對所收繳的違章、無證無牌車輛實行統一銷毀,隨著一臺大型履帶式挖土機的轟鳴聲響起,603輛電動自行車和2258輛摩托車頃刻間變成了一堆廢鐵。

  當前,隨著資源意識的不斷增強,打造節約型政府,建設

節約型社會日漸成為全民共識。很多地方甚至已經提出節約一滴水、一張紙的口號,將節約的著眼點放在了毫不起眼的分、厘之間。相形之下,一些地方、部門仍然熱衷于逞一時之勇,圖一時之快,動輒便對案值數十萬乃至成百上千萬的罰沒物品隨意進行銷毀,這樣做,豈不是與我們大力倡導的資源節約、廢棄物利用南轅北轍?

  應該說,處理罰沒物品,并非只有一銷了之這惟一途徑,完全可以按照《國家處罰法》并結合本地實際情況,采取更為合理,更加科學的辦法。比如,對那些具有一定價值的罰沒物,可以通過公開拍賣的方式來處理,將其所得上繳國庫以充實政府財力;而對另一些不具拍賣價值但仍有使用價值的物品,則可以將它們或移交給公益機構及社會慈善部門,用于對貧困家庭的資助或饋贈;或作為生產原料,送到工廠企業去加工利用。讓罰沒物品變廢為寶,使其物有所值,這也符合節約型社會所倡導的精神原則。

  提倡節約,就要從實質入手,不僅在資源利用上要習慣過緊日子,還理應在罰沒物品等方面學會細打算盤。甚至可以認為,能否妥善地處理罰沒物品,也是對我們是否真正具備節約意識的一次檢驗。倘若我們一邊在強調大興節約之風,一邊“暴殄天物”,將價格不菲、價值尚存的巨額物品化為灰燼,變為亂鐵,這樣就算我們真的做到了節約每一滴水,每一張紙,這與我們所要追求的建設節約型社會這個宏大目標比起來,又能有多大的實際意義?

  (稿源:紅網)

  (作者:梅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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