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培勇:從富豪排行榜看富人納稅的是非曲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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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0月13日 09:37 《經濟》雜志 | |||||||||
文/高培勇 每到發布納稅百強排行榜的時候,人們總會將納稅百強排行榜同另外一個著名的排行榜--《福布斯》雜志發布的富豪排行榜--聯系起來,并試圖從兩者的差異中判定那些人偷逃稅了,甚至給其貼上為富不仁的標簽。
說到富人納稅,談及兩個排行榜之間的差異,以往的議論盡管不少,但并非十分全面。脫出感情色彩的因素而深入到問題的實質層面,可能有助于澄清一些認識,得出更貼近現實的答案。 第一,兩個排行榜之間的不對稱,并非一定是偷逃稅的結果。人與人之間在貧富方面的差距,是在三個層面上表現出來的:收入、消費和財產。貧富的差距是否一定與納稅的多少正相關,除了偷逃稅的因素之外,還取決于稅制的安排,取決于稅制安排同上述三個層面因素的對接狀況。我國現行稅制的基本格局是,在取得收入環節,課征個人所得稅。在消費支出環節,課征增值稅、消費稅和營業稅。在保有財產環節,則基本上處于無稅——無財產稅——狀態。即便現行的作為特種財產稅的房產稅和城市房地產稅,它們的納稅人也基本限定在企業范疇,且減免的規定不少,稅率不高,故而課征到的稅額不多。 一旦將富豪排行榜同我國的財產稅“缺失”格局聯系起來,就會發現一個頗有啟發意義的現象:有人可能很富有,并以其擁有的財富量登上了富豪排行榜。但他從企業拿的收入并不高,因而直接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不多;他還可能很節儉,消費的規模和檔次均與其富有的程度不相稱,因而間接繳納的各種流轉稅也不多;他的大量財富積聚在財產保有環節,而在這一環節,他又幾乎不需繳納什么稅。 所以富豪排行榜同納稅排行榜之間的不對稱性,有偷逃稅的原因,但并不能完全歸結于偷逃稅。除此之外,由我國財產稅的“缺失”所帶來的財產保有環節的“無稅”影響,也需進入我們的視野。 第二,富人的確應當多納稅。人類文明走到今天,各國的稅收制度安排,不論經濟發展水平如何、社會形態怎樣,都是要融入現代稅收理念的。現代稅收有別于以往稅收的一個重要特征是,它不是按“人頭稅”——將政府提供公共物品或服務的成本費用平均分攤到每一個人身上——來安排稅制的。而是將稅收作為一個公平分配社會資源的手段,按照人們各自支付能力的高低和從公共物品或服務中受益程度的大小來界定稅基,設計稅率。 你的支付能力比別人高,你就要比別人多納稅。收入掙取能力較強的人,應當比掙取能力較弱的人負擔更多的公共物品或服務的成本費用。而且,作這樣的安排,也不僅僅是讓社會成員的境況達到一種相對公平的狀態,還是因為富人從政府提供的公共物品或服務中得到的效益比別人多。同樣的公共物品,如公路;同樣的公共服務,如社會治安,在富人和其他人的眼里,其所具有的意義,是大相徑庭的。你得到的效益多,你就要比別人多納稅。受益較多的人、受益范圍相對寬廣的人,當然要比受益相對少的人、受益范圍相對狹窄的人負擔更多的公共物品或服務的成本費用。 所以富人應當多納稅,并非是中國特有的現象,而是人類文明反映在稅制安排上的一個重要成果。在中國如此,在現代世界上的任何國家也是這樣。 第三,富人多納稅不吃虧。曾幾何時,我們將納稅視為一種貢獻,把納稅排行榜當作光榮榜。從造勢或宣傳的角度看,這樣做不無意義。但是講得過頭了,也失之偏頗。只有將稅收的繳納同繳納稅收之后的受益聯系起來,并從兩者的結合上定位稅收、認識納稅人的成本和效益的平衡狀況,才是貼近現實的長效之舉。 前面已經說過,富人之所以應多納稅,其中的一個重要原因,是他們從公共物品或服務中的受益比別人多了。由這個理念出發,去透視構建和諧社會的意義還會看到,構建和諧社會當然事關中國十幾億人口的福祉,但相對于經濟方面的受益而言,富人從和諧社會中得到的遠比其他人多,富人比其他人更需要和諧社會的氛圍。大家的日子都過好了,更多的人們安居樂業了,你的企業才可能有較快的發展。社會變得和諧了,國家保持穩定了,你才能獲得更多的財富,否則一切都會付之東流。這是一個為古今中外所認可的基本常識。也就是說,構建和諧社會,富人較之其他人,負有更多的責任和義務。讓富人們擔負起這一責任和義務的基本途徑,就是給富人們創造多納稅的機會,在制度設計上奠定讓富人多納稅的基礎,從而讓富人們負擔更多的公共物品或服務的成本費用。 所以盡快實施新一輪稅制改革,彌補現行稅制體系中的財產稅缺失,從而建立起從收入、消費、財產等各個環節全方位調節貧富差距的現代稅制體系,已經勢在必行。這或許是我們從今年以及以往幾年的納稅百強排行榜中獲得的更富有成果意義的東西。 (作者系中國社會科學院財政與貿易經濟研究所副所長,教授,博士生導師)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