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降價要從醫院入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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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0月12日 14:44 新快報 | |||||||||
王淑軍 10月10日,全國第十七次藥品降價的第一天。記者一大早暗訪了朝陽區紅廟附近的幾家藥店,發現三九朝陽藥店降價藥品已下架,工作人員表示準備以新價格組織進貨;同仁堂藥店、京隆堂藥店、朝陽區第二醫院仍按原價銷售,但都表示注意到有關消息,等待上邊通知,隨時變更價格。
從1998年至今,藥品一再降價,然而,老百姓似乎并沒有感覺藥費開支少了多少。對這次降價,人們不禁再次發問:藥價何時真正降下來?降價能緩解“看病貴”嗎? 其實,人們注意到,與以往不同,此次降價同時出臺了3項新的配套措施,分別是:將醫院銷售22種降價藥品的實際加成率嚴格限制在15%以內;暫停22種藥品的集中招標采購;加強對醫院合理用藥的監管,要求各級各類醫院銷售降價藥品數量不能因降價而發生明顯變化。專家說,這是借鑒以往經驗教訓的求實之舉。 對普通老百姓來說,藥品花銷最多的還是在醫院。統計表明,超過80%的藥品通過醫院銷售,然而,以往16次降價并沒讓百姓感到其中的實惠。原來,藥品一上降價目錄,往往就從醫院的處方和藥商的供貨單上消失。對此,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價格司副司長周望軍表示,根據發改委與衛生部首次聯合出臺的配套措施,如果今后降價藥品在醫院的銷售量出現明顯下降而沒有合理解釋,則將由衛生部門給予相關責任人處罰。醫療機構必須將所列降價藥品張榜公布,價格部門將對醫院使用這22種降價藥品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顯然此舉目的在于保持現有降價藥品供銷格局不變,防止降價藥品被不合理替代甚至從市場上消失,確保群眾能夠正常使用降價藥品。 藥價居高不下的另一個原因是醫院對藥品的加價。盡管國家規定,醫院對藥品的加價率不得超過15%,但醫院加價率超過15%已成為公開的秘密。還有一些醫院,降價降的是給醫院的供應價,零售價不降,實惠不是被患者而是被醫院得到。據2003年統計,加價后的藥品收入占醫院收入的比例平均高達48%。對此,配套措施規定醫療機構要同時降低相關藥品的實際加價率,最高不得超過15%。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