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門審案難以取信于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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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0月11日 16:45 人民網-江南時報 | |||||||||
備受社會廣泛關注的成都火車站派出所“警偷勾結案”日前在貴陽鐵路運輸法院“公開”審理。之所以要給“公開”加上引號,乃是因為,雖然此案的公告稱“公開審理,允許公民旁聽”,但實際上眾多媒體卻被拒之法庭門外,法庭的95個旁聽席位幾乎由成都鐵路局內部“消化”掉。(見10月10日《新京報》) 一宗令輿論嘩然、影響極壞的鐵路警察勾結盜賊、坐地分贓的徇私枉法案,為什么
此案與一般公職人員的徇私枉法案有一個不同之處,即涉案人員為鐵路系統的干警,對他們進行審理是鐵路系統的法院,換言之,法官與被告其實同屬一個“婆家”。這一司法上的尷尬是由現行的鐵路運輸法院體制所造成的。對這種本來已有“自己人審自己人”之嫌的司法審理,法院明智的做法應該是,將審理過程公開于陽光下,自覺接受公眾的監督,以證司法的公正、法官的無私。 但是,成都“警偷勾結”一案不但是自己人審自己人,連旁聽的也差不多都是自己人了。那么,對于這種關門斷案的做法,公眾該如何相信其司法審理的過程會是公正的、法官最后的裁決會是無私的呢?人們也一定會質問:如果司法是公正的,又為什么要拒絕公眾與媒體旁聽? 因此,不管是為了消除公眾的疑慮,還是出于維護鐵路運輸法院的司法公正形象考慮,對成都火車站派出所“警偷勾結案”的審理,都不應該關起大門、拒絕公眾旁聽。 吳鉤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